摘要:針對隱瞞六和雞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一事,12月29日,百勝旗下肯德基官網公布一份說明,表示道歉。說明稱,“速生雞”事件中,百勝沒有“瞞報”意圖,原因是“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求企業向政府呈報自檢結果和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 |
盡管法律未寫明要求食品企業主動公布自檢結果的條文,但法律對於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可謂非常明確。
針對隱瞞六和雞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一事,12月29日,百勝旗下肯德基官網公布一份說明,表示道歉。說明稱,“速生雞”事件中,百勝沒有“瞞報”意圖,原因是“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求企業向政府呈報自檢結果和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
一方面對公眾道歉,一方面卻將自身的責任撇得一干二淨,肯德基的“卸責式”道歉,有多少誠意可言?
然而,所謂“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求企業向政府呈報自檢結果和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這樣的說法真的能成立?
且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這意味著,民眾消費肯德基產品,對於肯德基產品的安全性,享有知情的權利。當肯德基雞肉原料出現抗生素超標,這已危害到消費者的健康,對此,肯德基有責任對大眾作出公開說明,而不是隻在內部“滅火”。
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更提出,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產者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售出的食品,並通知消費者。抗生素超標的雞肉制品明顯是不安全的,可肯德基為何視食品召回的法律規定為無物,將消費者蒙在鼓裡?
可見,盡管法律未寫明要求食品企業主動公布自檢結果的條文,但法律對於消費者的知情權的保護,可謂非常明確。肯德基拿法律作為卸責的防護盾,顯然難以服眾。
其實,拋開法律不議,僅以商業經營中最基本的誠信而言,肯德基的行為也觸犯了底線。作為跨國食品公司,相信肯德基不會不知道,對於食品安全,嚴格自律、主動承擔是一個跨國食品公司應具備的基本品質。
2009年,食品巨頭卡夫生產的開心果被疑沙門氏菌污染,雖隻有兩例報告,且只是病人自述,並未得到確認是由開心果導致,但卡夫公司卻立刻宣布召回100萬磅開心果,同時數百種含有開心果的卡夫產品也被召回。
知名食品企業在發覺隱患后沒有佯裝不知,粉飾太平,坐等監管部門發話,而是本著對消費者健康負責,以苛刻的標准要求自己,以最大的坦誠面對公眾。這樣的例子,在國外可謂比比皆是,對此,肯德基恐怕不會陌生。
“卸責式”道歉,無疑是一種失敗的危機公關,它不僅撫平不了公眾的不滿,更加深了更多人對肯德基食品安全的質疑和擔心,逼著更多消費者用腳投票。借此事,也給立法部門提個醒,維護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知情權,法律須更明晰。例如應建立食品檢驗機構報告制度,規定檢驗機構在為企業做食品檢測時,發現問題必須立刻向監管部門報告,向社會公開,如此才能避免企業隱瞞問題自檢產品的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