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3日,河南蘭考人袁厲害家中發生火災,七名孩子喪生。袁厲害以收養遺棄孩童聞名,20多年來收養上百名棄嬰。去年9月,蘭考民政局曾表示,要妥善安置這些孤兒,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
我們已融入現代文明,但對棄嬰的收養,竟還處於如此原始自發的狀態,取決於“善人”“善心”,隻管孩子溫飽延續生命,而快樂、安全的成長環境竟然成為遙不可及的夢。
據報道,1月3日,河南蘭考人袁厲害家中發生火災,七名孩子喪生。袁厲害以收養遺棄孩童聞名,20多年來收養上百名棄嬰。去年9月,蘭考民政局曾表示,要妥善安置這些孤兒,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場還未知原因的火災,奪去了七個無辜的生命。早夭的生命再難復生,固讓人悲慟﹔但如果了解到他們生前“命若垃圾”的境遇,或許更讓人辛酸。
早前媒體多次報道,袁厲害多年收養棄嬰,但條件和精力所限,這些孩子難以得到很好照料。他們在草墊子和臟被褥鋪就的床上睡覺玩耍,在爛蘋果、舊衣物、衛生棉、磚塊的包圍中掙扎求生,一些孩子因得不到醫療救治而病重死去,連名字都沒有……如今七名孩子火災中喪生,隻不過是將這些被忽視、遮蔽的殘酷景觀,再度掀開了一角。
可以說,死於火災的這些棄兒,折射了中國草根慈善之痛。因為不管火災原因是什麼,袁厲害作為事實上的監護人,未盡到自身責任,難辭其咎。但將責任完全推給其個人,又讓人不忍。如果沒有她,這些孩子的命運,隻怕會更加慘淡。我們已融入現代文明,但對棄嬰的收養,竟還處於如此原始自發的狀態,取決於“善人”“善心”,隻管孩子溫飽延續生命,而快樂、安全的成長環境竟然成為遙不可及的夢。
要改變這種狀況,當地政府有責任。棄嬰收養,政府有監督服務之責。《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袁厲害20多年來,收養了那麼多孩子,她個人精力和不寬裕的經濟條件,根本難以擔負責任。當地民政部門對此也了然於心,但有無實質行動?
據悉,當地民政局隻接收過袁厲害送交的5個棄嬰。根據民政局的表態,之所以沒接收其他孩子,是因他們被袁厲害養育數年,感情上難以割舍。表面上,民政局這是尊重當事人意願,實質有變相逃避責任之嫌。因為,當被收養的孩子沒能得到很好的照顧,甚至連基本安全都無法保障時,民政部門有義務進行幫扶或干預。
此外,類似的民間收養棄嬰的情況不僅發生在蘭考。近些年來,民間愛心人士大量收養棄嬰的新聞,時常現諸媒體。不少被收養的孩子同樣面臨疾病、營養不良、無人看管的窘境。盡管,近年來,民間慈善進步良多,但是,蘭考這個慘劇仍然提醒人們,我們這個社會仍然需要更多慈善的陽光。如何讓慈善救助更多的孩子,讓民間慈善更加專業而規范,仍然是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
棄嬰“命若垃圾”,是文明社會之恥。蘭考的這次火災敲響警鐘: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和社會力量,均應多一些作為,改變草根慈善的原始狀態,共同給孩子構筑一個溫暖的巢穴。這些可憐的生命被親人所棄已是大不幸,不能再被文明社會所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