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此申請,鐵道部暫無回應。其實,要求鐵路部門票務公開的呼聲已持續經年,有點喊疲了的味道,隻不過這次跳出兩位律師仗法而行,讓人感覺鐵道部不敢再裝聾作啞下去了。 |
1月19日,兩名北京律師通過快遞方式向鐵道部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希望公開今年1月26日至3月6日春運期間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可售票總數及通過不同銷售途徑發放分配比例、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發放總數、銷售總數、預留總數及具體數據,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發放程序、發放規則。
兩名律師的申請,可視為一種公益行為。更主要的是,他們的申請是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政府相關信息都應該公開。兩名律師在申請書中說:“火車作為民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鐵路部門是否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發放和預留火車票,自然與公民利益密切相關。”
對此申請,鐵道部暫無回應。其實,要求鐵路部門票務公開的呼聲已持續經年,有點喊疲了的味道,隻不過這次跳出兩位律師仗法而行,讓人感覺鐵道部不敢再裝聾作啞下去了。
多年來,鐵路部門的票務為什麼得不到公開?每年春運,鐵道部都要重申將採取嚴厲措施防止內外勾結違規售票,這等於承認個別鐵路部門的個別人與“票販子”有“合作關系”。用老百姓的話說,與“鐵老大”扯不上點關系,想當“票販子”,美死你吧。這使很多老百姓可能會想到一個不公開理由。我以為,這還不是最主要的一個理由。可以說,票是鐵路部門的一種壟斷資源,這種資源也是他們與各方建立互惠互利關系的資本,票務一旦公開,他們再想給相關單位或人員留票就困難了,總不能說,給這個單位留票,是因為我們經常有事要找這個單位。這種“合作”,擺不上桌面,隻能進行暗箱操作。公開,不就等於一腳踹開暗房的門。
多年來,打擊“票販子”一直沒有停止過,可“票販子”越打越多,且新的情況不斷出現,網上山寨版“售票大廳”屢見不鮮,“轉讓車票”、“代購車票”等騙人的帖子滿天飛,鐵路部門怎麼辦?“高度重視”、“堅決打擊”、“採取嚴厲措施”,如今這些正確的廢話是糊弄不了百姓的。
兩名律師申請提交上去了,鐵道部會不會有回應?猜想一下,“無可奉告”是不太可能的。這有違當前大勢,“沉沒的聲音”都要打撈,更何況這是兩位專業人士的法律行為呢。有可能是,不急,慢著說。根據條例,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時間一拖,春節一過,待人們的關注點轉移后,再站出來說,“答復在路上”或“不在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內”,與去年大學生劉艷峰要求公開“表哥”楊達才2011年度工資際遇一致,咋辦?“涼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