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4日,中新社報道,伊春市帶嶺區宣傳部回應稱,陳因打砸黨政機關等被勞教期滿后,其家人拒絕接人,區政府無奈將其安排在養老院,“出於人道主義”派人照顧其起居,並稱將“繼續對信訪人陳慶霞進行人文關懷”。 |
近日,有黑龍江省伊春市帶嶺區市民反映,一個叫陳慶霞的人因上訪被當地有關部門安置在一所廢棄的太平間,被限制人身自由已長達三年(中國之聲1月24日)。
24日,中新社報道,伊春市帶嶺區宣傳部回應稱,陳因打砸黨政機關等被勞教期滿后,其家人拒絕接人,區政府無奈將其安排在養老院,“出於人道主義”派人照顧其起居,並稱將“繼續對信訪人陳慶霞進行人文關懷”。
限制自由、專人盯守,竟成了“人文關懷”,如此回應令輿論大嘩,而且壓根站不住腳。因為媒體報道,陳慶霞家人多次要求接走陳慶霞,但一直沒有獲准。
不過,同日稍晚,新華視點微博發布伊春市帶嶺區委書記張躍文的回應,稱整件事情已持續10年,當地政府負有責任,必須“認賬”,要照顧好陳慶霞的衣食住行,依法定責賠償。
區宣傳部和區委書記的回應大相徑庭,哪一個才是當地真實態度?希望是張躍文書記的“認賬”。不過,要負責任就要徹底查清此事背后的因由,不僅要依法賠償,更要嚴格處理相關責任人。
令人納悶的是,此事已持續多年,在當地盡人皆知,相關部門難道一直不知情?這責任又要誰來負?如果公民權利受侵犯,隻能等待媒體來“搭救”,那是怎樣一種悲哀。
即便陳慶霞如官方所說,因“打、砸黨政機關、公安、醫院”而被勞教,又是誰在勞教后又將她關了三年?這比勞教更駭人聽聞。公權力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未經任何審判和聽証程序,就擅自長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若相關報道的內容屬實,決策的官員和具體實施的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上一級紀檢檢察機關有必要及時介入調查,徹底查清幕后的真相,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民眾一個交待。當務之急是,盡快還陳慶霞以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