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一種新的企業質量管理制度,“首席質量官”的設立和推廣無疑是一種進步。企業是質量安全管理的主體,但法人代表往往精力有限,設立首席質量官,可以專門性的對企業從原料進廠、產品生產、出廠檢驗層層把關、整體把關,較大幅度提高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
要保証首席質量官不效忠企業利益而忠於公眾利益,除了其與企業經濟利益脫鉤外,還必須有相應的外部保障。
據報道,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家質檢總局已培訓了首席質量官2142人,在900余家大中型企業建立了首席質量官制度,而今年將在大中型骨干企業推廣設立首席質量官。
作為一種新的企業質量管理制度,“首席質量官”的設立和推廣無疑是一種進步。企業是質量安全管理的主體,但法人代表往往精力有限,設立首席質量官,可以專門性的對企業從原料進廠、產品生產、出廠檢驗層層把關、整體把關,較大幅度提高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但同時也應意識到,首席質量官的設立還僅僅只是第一步,更關鍵的是,在生產實踐中,政府和企業如何用好首席質量官。
就企業而言,首席質量官不能成為應付檢查的擺設。隨著全球化的推進,企業的商品供應鏈正變得越來越長,這也使得企業的質量問題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與復雜,以最近歐盟發生的“挂牛頭賣馬肉”事件,兩家屠宰場出產的馬肉,通過供應鏈條進入市場,最后竟波及16個國家,甚至還包括遠在亞洲的中國香港。在這種現實下,傳統技術技能型的質量經理實際上已經很難勝任質量監督工作,即便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也需要真心實意地把質量管理交給層次更高的專家,給予更高的地位。他們不但是質量大師,還應成為商界領袖人物。
而從政府來說,要讓首席質量官制度真正發揮作用也需顧及企業的真實感受。在現實中,所有管理完善的企業都已經擁有自己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者,如何說服他們真正接受明顯高一層級的“首席質量官”不是那麼簡單,首席質量官要承擔更大的質量責任與風險,這意味著待遇也將相應提高,這都是“額外”的支出,一些企業勢必會產生抵觸心態,如疏解不當,一味依靠行政命令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則很容易使之淪為一紙空文。
首席質量官不但是一個崗位,更應是一種健全的制度和機制。企業一旦發生質量事件,輕則賠款,重則破產,對此企業天然的具有遮掩沖動,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保証首席質量官不效忠企業利益而忠於公眾利益?
因此,要用好首席質量官就必須落實兩個關鍵。其一,首席質量官的質量問題“一票否決權”應獲得相應的外部保障,使質量官們有勇氣行使否決權,不至於因為盡責行使否決權而招致報復﹔其二,首席質量官應盡量與企業經濟利益脫鉤,成為一個更獨立、專職、專責的崗位。如果這兩點無法保障,即便設立首席質量官也很可能成為另一個“工會主席”,或者被企業老總們在質量事故后推出的擋箭牌。
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推出,為中國解決產品質量問題提供了一個契機,但指望首席質量官制度畢其功於一役也是不現實的,要從根本上提升中國制造的質量,尤其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還要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包括:企業自我約束、行業誠信自律、政府有效監管以及全社會成員的廣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