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為富豪的名聲沒有與太多的仁慈進行捆綁,而作家往往又被大眾自認為要與正義、仁慈、同情等一系列元素捆綁。畢竟大家覺得,作家就必須具備慈愛之心,這其實僅僅是片面的看法而已。 |
近日,第二屆中國—澳大利亞文學論壇,邀請了莫言與2003年諾獎得主庫切。莫言就該不該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問題,這樣說道:“我的獎金不是從納稅人那裡來的,我也沒有這樣的義務。”莫言還說:“獲獎之后,親戚朋友找工作打官司的都來找我,還有素不相識的人登門找我借錢,想買房子治病。也有人希望我發言,借此改變社會弊端。”(4月3日《新京報》)
莫言自從201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后,他的活動與言語還算是相當的低調,完全做到了獨立的個人。而媒體與大眾往往不甘於莫言的沉默,紛紛拿莫言來進行炒作。就連陳光標也試圖以“贈送莫言別墅”來突出自己,而莫言也以“不是自己勞動得來的不要”來進行回絕,莫言一直在努力做到不被社會、大眾、商業所綁架。
莫言的獎金不是來自納稅人,所以他沒責任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莫言的邏輯,那些拿納稅人錢的人,就有責任承擔社會責任,結果,我們有時候看到的卻是令納稅人失望的一面。莫言只是一個作家,他的工作無非就是寫作,然而,我們傳統觀念裡,作家就應該是站在弱勢群體這一邊,作家就應該批判一些社會弊端。比如說魯迅就是因敢於批判社會弊端而深受大眾喜愛,這是我們給予作家的另外定義,同時也無形在給作家強加壓力。國人往往自己不敢為之、不敢言之,就期待著一些公眾人物來為其敢為與敢言,而作家就首當其沖成為了公眾期待的“沖鋒陷陣”的絕佳對象。不可否認,有一些作家出於個人愛好做到了敢為與敢言,但是這隻能說是他個人的行為,不能代表全體作家都有這樣的社會責任與義務。
而且莫言居然還說,連一些親戚培養找工作與打官司都要找他,聽得在旁的外籍諾貝爾獎得主庫切也是一頭霧水,為何找工作與打官司都要請莫言出馬?莫言的這席話,折射出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人情社會,找工作需要找關系,連打官司都要請莫言來“妨礙”司法公正,想著請莫言說上幾句,以便影響判決結果。
另外,一些與莫言不相識的人也要向莫言借錢來買房與看病,其實我們的公益慈善機構有許多,比莫言更加富有的也大有人在,為什麼不去那些機構或個人尋求支援,偏偏尋找莫言?無非就是其他機構的支援無法滿足他們強烈貪婪的欲望,而對於跟一些富豪伸手要錢,那些想借錢的人又往往懼而遠之。而他們認為往往對莫言這樣的“平民”伸手要錢,要容易許多。因為富豪的名聲沒有與太多的仁慈進行捆綁,而作家往往又被大眾自認為要與正義、仁慈、同情等一系列元素捆綁。畢竟大家覺得,作家就必須具備慈愛之心,這其實僅僅是片面的看法而已。
如果需要莫言來承擔社會責任,那就是我們社會的悲哀,畢竟一些相應的社會責任都有相應的部門與機構來承擔,何必統統需要莫言出馬。如果有人希望莫言出馬相助,那麼就是對於一些問題缺乏信心,或者希望以莫言的出面來讓自己處於有利的位置,同時也有對於一些相關部門與相關機構的不滿意。莫言如此敢於跟社會責任分道揚鑣,可以再一次澄清作家的責任,同時也能讓大眾不再給作家強加一些並不應該屬於作家的東西。作家僅僅是作家,與各行各業一樣,只是這個社會的普通一員。如果我們真要求作家去盡所謂的社會責任,會不會存在著一點別有用心的自私?(魚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