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郭冠英,有人評價他是 “深藍中的深藍”,也有人評價他 “出言不遜”、“觀點偏激”。四年前,他因多次以“范蘭欽”等筆名發表所謂對台灣、對“台獨”“大不敬”的言論而引發爭議,最后被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言行“不謹慎”為由撤銷公務員資格,連退休金都被砍掉。 |
“雖損失退休金,但我賺了名聲”
導報記者:自從“范蘭欽事件”被撤職后,你4年來在做些什麼?
郭冠英:我2009年被撤職時剛好60歲,之后我就退休在家了,但還經常在媒體上寫文章。
導報記者:有退休工資嗎?
郭冠英:沒有。台當局因言治罪撤我職,還不給我退休工資。
導報記者:損失了多少退休工資?后悔當時說那些被認為偏激的話嗎?
郭冠英:退休金大概損失2000萬元新台幣吧。但我不后悔呀,對這種迫害從頭到尾也沒怕過呀,我只是盡一個知識分子的言責而已。何況,我說這麼多愛國真心話,在“解嚴”之前,可是要坐牢和殺頭的,但現在我只是被撤職而已。
導報記者:辛苦做了三十多年公務員,退休金快到手卻沒了。你太太沒意見?
郭冠英:我太太也很愛國的。不能什麼都算經濟賬,若要算賬的話,那我也賺了這麼大的名聲。以我這名聲,如果開放捐款,我去兩岸各地演講,隻要一人捐我一分錢,也遠遠超過我損失的部分呀。
“在‘新聞局’獲獎的論文卻成‘罪証’”
導報記者:有人會認為你言行很偏激。比如,你作為公務員去參加“倒扁”活動,還說“參加‘倒扁’對我升官發財,有直接影響”。
郭冠英:2006年“全民倒扁”,我們不舉單位牌子,表示是以個人身份去的,有何不妥?我們“新聞局”很多同事都去呀。當時民進黨執政,我們又在政府部門工作,去“倒扁”當然會被穿小鞋,有影響升官發財的風險呀,但我們在所不惜。我的話錯在哪?!
導報記者:你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台灣只是中國叛離的一省,哪來 ‘主權’?其實根本沒有台灣這個東西,她不是省,自廢了,更不是國。”這是你說過的話,有人認為你不該這樣說。您怎麼評價“公懲會”以發言“不謹慎”撤你職,“監察院”以你“不機智果敢”而彈劾你?
郭冠英:台灣當然是中國叛離的省呀,我說的是大實話,李敖也講過呀。這是言論自由范疇,台灣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況且,我當時以筆名寫這些文章,因此也沒違反公務員的道德倫理呀。
我告訴你更荒謬的地方,此類我罵“台獨”的約80%的內容,當時被我濃縮在一篇1.5萬字的論文裡,而這篇論文被台灣“新聞局”舉薦參加評比,最終獲得第二名(拿出獎狀給導報記者看,還讀出論文中批“台獨”的句子)。你說可笑吧,一個曾經獲得“新聞局”嘉獎的論文,最后竟成為撤我職的所謂“罪証”。說我“不謹慎”?根本是因言治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