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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華:個人信息成“搖錢樹”,誰該擔責?

2013年04月24日16:27    來源:海外網        字號:
摘要:信息時代,如何避免公民的個人信息成為不法分子的“搖錢樹”,是事關公民安全、法律尊嚴、社會穩定的大事。個人是維護自身信息安全的主體,但必須有信息接受者和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形成合力來進行保護。像保守“國家秘密”一樣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應該由我們每個人、每個商業機構、每個政府部門共同擔責。

本屬於保密的工資証明、身份証明等客戶個人信息卻成了銀行職員余某的“搖錢樹”。余某將自己掌握的600余份客戶信息出售,獲利3萬余元。這些個人信息被用作辦理信用卡,並透支200余萬。今天上午,余某涉嫌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審。鑒於其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2000元。(4月23日新華網消息)

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買房、買車、買保險、辦信用卡等過程中,經常需要提供工資証明、身份証明等個人信息,大多數人在提供這些信息時,並沒有想到這些個人信息有可能成為不法分子的“搖錢樹”,並給自己的信用記錄抹上污點。那麼,誰該為此擔責?那些信息的泄露和倒賣者自然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承擔應有的責任﹔關鍵是除此之外,還有誰該擔責?我們還有哪些地方能做得更完善,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刻不容緩。現在之所以有那麼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倒賣個人信息,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通過制定專門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從民事的角度出發,全面地保護個人信息,維護公民的基本權益。

信息的接受者必須為保密盡責。一些銀行、保險公司的職員為了個人利益,利用工作便利倒賣客戶信息,法律的監管是一方面,但內部制度的約束是基礎,同樣不可或缺。各類個人信息的接受者必須為用戶負責,為保密盡責。

信息的接受者必須審核真實性。比如銀行在發放信用卡時,不能隻顧著發卡量這點自身的眼前利益而放鬆審核,否則會給他人和自身都造成損失﹔一是容易造成他人信息被盜用的情況下辦出卡片,二是這樣的持卡人是高風險的,最終會給銀行帶來巨大的損失。

公眾急需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要保護個人信息,特別是身份信息等不被盜用,其實並不難,關鍵是我們要有這個意識,做好防范。掌握幾個原則有利於我們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一是不要讓自己的身份証等離開自己,交給一些銀行、保險公司的經辦人員,即使是復印,也要在自己的視線可及范圍內,或是自己事先准備好復印件。二是在所有的復印件上要注明用途,如“些復印件僅限辦理××銀行信用卡用”,這樣不法分子就很難再進行倒賣,挪作他用了。三是現在雖然各類業務的上門服務很多、很方便,但是一些需要提供大量個人信息的業務,最好還是自己到相關單位的營業場所去辦理,這樣可以減少信息被盜用的概率。

信息時代,如何避免公民的個人信息成為不法分子的“搖錢樹”,是事關公民安全、法律尊嚴、社會穩定的大事。個人是維護自身信息安全的主體,但必須有信息接受者和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形成合力來進行保護。像保守“國家秘密”一樣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應該由我們每個人、每個商業機構、每個政府部門共同擔責。(張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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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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