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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必須盡快立法

2012年12月21日09:45    來源:新華網    白靖利    字號:
摘要:要想解決個人信息泄露“頑疾”,最終還應回歸法治軌道。

    據央視報道,江蘇警方近期破獲一起倒賣個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稱,不僅能搞到手機號、戶籍信息,甚至能用5分鐘定位一部手機,誤差不超200米。

    在享受高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網民也深受個人信息泄露之苦。據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的一項調研顯示:97.4%的受訪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騷擾電話,六成受訪者認為個人信息環境不太安全。層出不窮的案例表明,網民缺乏信息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不法分子利用個人信息謀利甚至形成灰色利益鏈、缺乏有效的保護機制成為個人信息泄露嚴重的主因。

    個人信息泄露,輕則影響心情,重則危及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因此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勢在必行。

    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應當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立體保護傘。具體而言,政府工作人員當起表率作用,把保護公民信息當作職業操守。為此,除了加強保密教育,形成保密觀念之外,還應健全監督約束機制。既要打擊泄露公民信息的行為,更應全程監控收集、使用和披露公民信息的行為,從源頭上遏制缺口。

    對公民個體而言,應該具有一定的保護個人信息的意識。認真關注信息安全知識,在上網注冊、登記填表時注意個人信息的保護。當個人安全信息遭遇侵害時,應當挺身而出,堅定與此類現象作斗爭。

    要想解決個人信息泄露“頑疾”,最終還應回歸法治軌道。目前,我國缺乏相關標准規范和專門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對採集公民信息的機構網站缺乏相應的規定,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當務之急,應當加快立法,形成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今年4月,廣州市法制辦邀請有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行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研究,提出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條例專家建議稿。與此同時,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也宣布,《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已編制完成,正按照國家標准審批程序上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我們也希望國家相關部門盡快立法,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作者系新華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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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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