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郭美美事件”的真相或許並不復雜,但教訓足夠深刻。要想重塑公信,根本之道不是想辦法和郭美美“切割”,而是對目前紅會的體制、機制進行改革。 |
據《新京報》報道,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日前表示,社監委內部已經對重查“郭美美事件”達成初步共識,紅會也表示願配合這次調查。王永坦言,此次蘆山地震后,第一時間進入災區開展救援的中國紅十字會,卻遭受了公眾質疑,“讓大家達成共識,是決定啟動重新調查程序的一個主要原因”。
蘆山地震之后,紅會的確是麻煩不斷。“收取台灣紅會500萬元‘買路錢’”,“救災物資超20小時沒下發”,“購救災藥品多要發票”……多數被証實是謠言,這也從側面証明,民眾對紅會的不信任。在這種動輒得咎的語境之下,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或許是一個契機,但查什麼、怎麼才能“達成共識”,仍需消除疑慮。
決定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的,是紅會的社會監督委員會。這個機構就是“郭美美事件”之后,紅會為了加強“他律”而成立的,起監督紅會的作用。近日紅會遭遇的一些質疑,紅會監督委員會也及時進行了針對性調查,起到一定釋疑作用。
但問題在於,對“郭美美事件”,2011年7月,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多家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已經給出過調查結果——“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系”。這次的調查,還能調查什麼?
其實,“郭美美事件”之所以讓公眾念念不忘,根源還在於,這一事件暴露了紅會的深層次問題——封閉運行、信息公開嚴重滯后,加之體制、機制不順等,眾多紅會“內部人”、地方分支機構肆意透支公益事業聲譽。幾乎每一次“質疑”、“辟謠”的過程,都會導致一次信任危機。“郭美美事件”不過是這一連串危機中的標志性事件罷了。
“郭美美事件”的真相或許並不復雜,但教訓足夠深刻。要想重塑公信,根本之道不是想辦法和郭美美“切割”,而是對目前紅會的體制、機制進行改革。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曾表示,“相對於國外同類組織,中國紅會的身份比較尷尬”,也表態紅會將在體制上完善內部治理,在機制上堵塞漏洞。
包括“郭美美事件”在內的很多涉及紅會的事件,問題主要出在紅會一些分支機構。但在治理結構上,紅會總會和分會是“兩張皮”,財務、人事、業務等是分開管理。如何在制度上理順,是難點所在。紅會監督委員會在這些方面多發力,或許比再查“郭美美事件”更有價值。
當然,針對“郭美美事件”這樣的個案調查並非不需要,但如果要重查的話,不能停留於查郭美美和紅會的關系,而要以此為切入,找到問題背后的體制原因。從制度上對症下藥,幫助紅會祛除利益取向、回歸公益價值,才是維系、並重建紅會公信力惟一也是最便捷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