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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08:50: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新聞自由實際上是一種資本的自由。 |
海外網6月20日電 據中國社會科學報報道,2008年4月,奧運聖火在巴黎傳遞時由於受到“藏獨”分子的干擾而改變傳遞方式,卻有法國媒體報道說“聖火被迫熄滅”﹔2008年,一位華人女記者因發表“親華言論”而被“德國之聲”電台停職﹔2009年,一些自詡“中立客觀”的西方主流媒體肆意歪曲報道新疆“7·5”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
這就是某些西方媒體標榜的“新聞自由”嗎?
安徒生的童話說,愚蠢的皇帝被兩個騙子騙了,穿著“世界上最美麗的衣服”到街上游行了一圈,但實際上,“他什麼衣服也沒有穿呀!”某些西方媒體的記者自然知道這個故事,他們更不可能像那個古代皇帝那麼愚蠢,但他們關於中國報道上的做法,讓人不免覺得披在他們身上的“新聞自由”的華麗外衣,也不過依然是那件“皇帝的新裝”。
那麼,支配這些西方媒體這種行為方式的背后的邏輯是什麼?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鄭保衛。
西方媒體何來兩套標准? 被現實利益和價值觀驅使
《中國社會科學報》:有學者曾談到,西方媒體在報道他國(他們所認定的所謂“邪惡國家”)新聞時往往先入為主,戴著有色眼鏡,推行新聞話語霸權。在對我國昆明恐怖襲擊案件的報道中,CNN網站為“恐怖分子”一詞加上了引號,有典型的政治傾向,您如何看待西方媒體所持的雙重標准?
鄭保衛: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我想,情況較為復雜,需作具體分析。
由於在思想立場、文化傳統、價值觀念、新聞理念,特別是新聞價值觀上與我國存在差異,西方國家一些媒體常常會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往往我們認為好的東西,他們會極力尋找和揭露其“陰暗面”﹔我們認為不好的東西,他們會千方百計地進行粉飾,為之辯解。
客觀來說,西方一些媒體表面強調新聞報道要客觀公正,但實際上他們卻常常有意拋開客觀報道原則來表達自己的政治傾向。這樣的做法由來已久。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1949年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北平后舉行入城式,北平市民和學生興高採烈,夾道歡迎。對這一重大歷史性事件,美聯社發表了這樣的報道:“今日北平給它的共產黨征服者一個熱鬧的歡迎,這隻有這個經常被征服的城市才能做到……長列的市民在這個熱鬧的歡迎游行中把嗓子都喊啞了——正如當日本人佔領北平他們歡迎日本人,當美國人回來他們歡迎美國人,當中國國民黨人回來他們歡迎國民黨,以及數百年前歡迎韃靼人一樣。北平在歡迎它的征服者方面是素享盛名的。”
如此罔顧事實,任意地以自己的價值觀來報道和評述新聞,你說客觀嗎?就連基本的真實性要求也沒有做到,其表達政治傾向的欲望已經到了難以抑制的地步。舉這個例子,並非說西方媒體都不講客觀,都不尊重事實,只是想說明,他們出於利益的需要和價值觀的驅使,常常會自覺不自覺地背棄新聞報道的一些基本原則來表達其政治傾向。
西方新聞記者是“無冕之王”? 大眾傳媒正淪為少數人的工具
《中國社會科學報》:西方媒體總是極力宣揚其新聞自由觀,有學者提出,西方的新聞自由觀念既有一定合理性,又在理論上存在缺陷。您能否從學理角度分析一下西方新聞觀?
鄭保衛:實事求是地說,應當承認西方的新聞自由觀念的確具有一定合理性。比如說,西方國家將新聞自由作為公民的一種基本權利,作為新聞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強調新聞從業人員有依照事實採訪、評論和傳播新聞的自由,主張政府不能超越法律來干預媒體的新聞自由權利等。
但西方的新聞自由觀在理論和實踐上卻陷入了誤區。從理論層面上講,一些西方人士把新聞自由絕對化了,他們主張“超階級”、“超黨派”的新聞自由,主張媒體的傳播權利是一種超然的權利,可以不受限制,甚至提出記者是“無冕之王”。其實,這些觀點已被無數事實証明既不符合客觀實際,在理論上也講不通。
從實踐層面看,雖然西方媒體長期以來都在鼓吹“新聞自由”,但在具體報道中常常無視職業規范,摒棄社會責任,濫用“新聞自由”,損害廣大受眾權益的事件層出不窮。
1947年,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提交的一份研究報告《一個自由而負責任的新聞界》,就認為美國新聞自由面臨危機,大眾傳媒已不能滿足公眾需要,正變為少數人的傳播工具。
近年來,西方新聞媒體濫用“新聞自由”的事件屢次發生。2011年7月4日,英國《衛報》頭條報道,2002年3月一位名叫米莉·道勒的13歲女孩被綁架,《世界新聞報》曾雇佣私人偵探姆凱爾,在案發后入侵道勒的手機語音信箱,竊聽留言,還在信箱已滿的情況下刪除了部分留言。這一做法讓警方和家屬以為女孩還活著,但道勒實際上已遭撕票,耽誤了警方的搜救活動。
《世界新聞報》的竊聽丑聞,暴露了西方國家一些新聞媒體已經成為某些利益集團的附庸,而不是西方所自我標榜的公眾利益代言人,以犧牲他人自由為代價來體現自己所謂的“新聞自由”,結果必然是對“新聞自由”的濫用。
其實,新聞自由是一個政治和歷史范疇內的概念,有著鮮明的階級性。它從來就是具體的、相對的、有條件的,而不可能是抽象的、絕對的、無條件的。列寧就曾明確指出,不要把新聞自由看作是一種“絕對的東西”,而應採用“一般階級分析和評價”的方法,深刻認識新聞自由的階級實質。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新聞自由實際上是一種資本的自由。資產階級在掌權后雖然在法律上承認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但為維護其階級利益,卻依靠自己擁有的經濟和政治權力限制工人階級和廣大民眾的知情權。
美國政府限制美國媒體對伊拉克戰爭的報道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美國公正新聞研究所2003年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在2003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兩周間﹐美國各大電視網畫面上出現的新聞源統計如下﹕76%在畫面上出現的人物都是現任或前任官員﹔與反戰相聯系的信源幾乎不存在。
當時,卡塔爾半島電視台播出了關於戰死的美國士兵和5名被俘美國士兵的錄像帶,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對其進行了轉播。五角大樓隨即介入,要求美國電視新聞網在這些戰死和被俘的美國士兵家人被通知前不要播放這一錄像。其后,美國所有主要的電視台,包括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都實行了自我約束,不播放美國戰俘畫面。
這說明,一些西方國家不管是爭取還是限制新聞自由,都出於維護自身階級利益的需要。也正因為此,新聞自由有時作為一種目的,有時它又作為一種手段。當要從敵對者手中爭取新聞自由的時候,它是一種目的,他們會把它寫在自己的旗幟上﹔而當自己爭得了新聞自由的時候,它便成了一種維護自身利益、實現更高的政治和經濟目標、服務其政治和經濟制度的手段。
歷史和實踐都說明,新聞自由是一定歷史條件下和一定社會范疇內的產物,其性質和內涵會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變動和利益的調整而發生變化。比如,同是講“新聞自由”,我們就強調要弄清新聞自由的內涵與實質,不要籠統地、抽象地講新聞自由,而主張要將“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聯系起來,注意在行使新聞自由權利的同時,承擔相應社會責任,抑或在恪守社會責任的前提下,行使新聞自由權利,要防止不負責任地濫用新聞自由。
美國如何報道“斯諾登事件”? 西方媒體始終服從國家利益
《中國社會科學報》:一些西方國家“倡導”新聞自由,但在涉及國家利益時又常常對新聞報道實施管制,比如近來持續發酵的斯諾登事件,就使人們對西方新聞自由觀的本質有了新的認識。
鄭保衛:是的,歸根到底新聞自由是有具體內涵的,其實現是有許多條件制約和限制的。
無數事實說明,無論在哪個國家,最終決定新聞自由能否實現的關鍵因素還是利益。馬克思有句名言:“‘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丑。”人們的思想總是要受到利益制約的,而作為觀念形態的新聞自由,更是脫不開利益的制約。
正因為此,西方國家雖然一直在倡導新聞自由,但一旦涉及他們的國家利益時,又會毫不猶豫地對新聞報道實施管制,你提到的斯諾登事件就是一個明顯例証。在美國國會參議院情報委員會舉行的聽証會上,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亞歷山大認為,斯諾登的“泄密”行為損害了“國家安全”,其結果將令美國及其盟友深感不安。在此背景下,美國媒體的報道都很克制。無國界記者組織公布的180個國家和地區的新聞自由年度調查,認為美國追緝斯諾登的行動侵犯了“新聞自由”。
類似這樣的例子很多。我還可以再舉一個更典型的例子。“9·11”事件后,當時美國的媒體幾乎是清一色、“一面倒”的“反恐”報道,“美國之音”僅僅因播出了4分鐘採訪拉登和阿富汗塔利班領導人的節目,台長便被免職,政府削減了幾百萬美元的經費,以示懲罰。因此,西方新聞自由觀的本質和實質是要服從於國家利益,服從於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
羨慕西方的新聞自由? 增強判斷力、識別力和免疫力
《中國社會科學報》:在國內媒體從業者中,不少人受西方新聞觀的影響,很羨慕和向往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 您認為西方新聞觀給我國新聞從業者帶來哪些影響?其危害表現在哪些方面?
鄭保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聞從業者,特別是年輕一代新聞從業者有機會接觸西方國家的新聞理論和傳播觀念,像客觀公正、新聞自由、社會責任、輿論監督等,從中汲取了知識,也拓寬了視野。但是由於缺乏對這些理論和觀念的產生背景、發展過程、實現條件以及實踐效果的全面、深刻了解,結果對其或“一知半解”,或“似是而非”,致使產生了一些錯誤印象,得出了一些錯誤結論,其中對新聞自由問題的認識就是這樣。
一些人總覺得西方國家的媒體和記者很自由,他們可以隨意批評官員,甚至可以把總統搞下台,因而很羨慕和向往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而對我們國家的新聞自由狀況則缺乏實事求是的歷史與現實的分析,往往過於看重其負面的東西。
當然,應當承認,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我國的新聞自由環境還不是很理想,還有許多待完善、待提高的地方。這些問題需要通過不斷的改革來加以治理和解決,有效保障媒體和公民的新聞自由權利,並逐步實現法治化。
《中國社會科學報》:在西方新聞觀不斷滲透的背景下,您認為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鄭保衛:我想,對西方新聞觀在我國新聞從業人員中所造成的影響,第一,不必大驚小怪﹔第二,不能掉以輕心。不可否認,在新聞工作中,各國傳媒在長期實踐中形成了共同的新聞專業理念,在操作上也有許多共同規范。但是,如果在不同的文化語境下,用不同的價值觀念去分析和理解這些帶有共同性的專業理念,常常會有不同的解讀和認識。
例如,同是講“客觀報道”,我們就強調要注意區分客觀報道與“客觀主義”的界限,要恰當地運用客觀報道的方式去實現新聞傳播的積極效果,而不贊成把客觀報道原則絕對化,更反對採取不講立場、不計效果的絕對“客觀主義”做法。
當然,從黨和政府角度來說,也要正視當前我國新聞領域存在的問題,尤其要重視解決那些侵害媒體和公民新聞自由的問題,進一步在體制和機制上改革創新、完善管理,營造更加寬鬆、自由、和諧的新聞傳播環境,使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能夠切實體會到社會主義國家新聞自由與法治的優越性,共同維護我國來之不易的發展環境,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新聞自由 傳播觀念 階級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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