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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08:42:00|來源:海外網|字號:
今年29歲的徐青(化名)大學畢業后一直閑在家裡等吃喝,還將一名女網友帶回家長期同居。面對父母勸說,他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最近,被啃老長達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將兒子訴至海澱法院,並申請強制執行趕獨生子出門。(京華時報7月30日)
“啃老”一詞由來已久,不僅我國,很多國家都受到啃老問題的困擾。筆者認為啃老未必不可,也不見得是什麼道德的問題。不過就這則新聞中的啃老則暴露出諸多問題。
首先,其父母不同意。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人講先有順,順是孝的基礎,那麼父母不同意你啃老,你還非要去“啃”,不“順”父母的意思,這就是不孝順,這就是道德素質低下。
其次,他強調父母有義務養自己,其實他的父母並沒有不養他,即使是趕他出去也不意味著不養他,只是在某些方面不滿足他罷了。換個角度來講,孩子也有供養父母的義務,他為什麼不去掙錢養活父母呢?他之所以這樣說,不過是拿自己所謂的權力當幌子,來為自己不盡孝敬供養父母的義務開脫。父母有義務養自己這句話看起來“有血有肉”,好像是在說親情很重要,實際上這是假有情真無情,而他的父母趕他出去則是假無情真有情。
最后,舊習難改,法律判易難救。法律判決容易,不過難以改變人的本性,他是什麼樣的人還是什麼樣的人,這件事解決了,難保再發生其他事情。其實這給我們提了一個醒,很多時候法律隻能治標不治本,而道德的力量才能去根。
面對問題啃老,政府在出台像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提供更多培訓等措施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對這些啃老族的道德引導,而社會各方面也應該行動起來,比如學校應該更加重視對學生的道德培養,一些心理機構可以提供輔導等。隻有加強道德上的引導,才能夠徹底解決這樣有問題的啃老。(馬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