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咨詢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記憶南粵中原書畫新絲路魯東創投成渝贛鄱錢江食品旅游華商IP電視紙媒滾動
2014-08-01 08:19:29|來源:海外網|字號:
福喜劣質食材事件陰影未散。再過一個月,就是三鹿毒奶粉事件案發6周年。近日有消息稱,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無期改判成有期,就是18年,再過兩三年就保外就醫”,但減刑的具體緣由,似乎成了一個不能對外公布的機密,就連減刑改判過程,也成了一個隻有少數人參與的事件。(7月31日《重慶青年報》)
2008年爆發的三鹿奶粉事件,不僅使鼎盛一時的三鹿乳業集團轟然坍塌,也嚴重打擊了國人對於食品安全,特別是國產奶業的信心,其余波至今未能平復。作為當事人,田文華因此領受無期刑罰,雖然不算輕,但想到那些因喝三鹿劣質奶粉而遭罪的嬰兒,也隻能說是罪有應得。
現在倒好,田文華僅僅服刑了6年,就又是獲得減刑,又是“再過兩三年就保外就醫”,而且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此“待遇”實在不能不令我們這些“不知道”的圍觀者心生狐疑:田文華憑什麼獲得的減刑?減刑的理由是什麼?其家人怎麼就能肯定,再過兩三年田文華就能夠保外就醫?
要知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於適用減刑的情形,以及減刑年限都有明確的規定。雖然說,田文華減刑至18年,符合無期改判的最低年限,但如果沒有確切的理由同樣難以服人。更何況,從目前的相關報道看,田文華似乎也不符合《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所規定的准予情形,那麼其家屬何以會做出“再過兩三年就保外就醫”的“預言”呢?此番的減刑背后,以及下一步的保外就醫規劃,是否存在違規操作的問題?
這並非輿論的無端猜測,而是因為我們看到,這些年,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刑罰執行制度,屢屢為一些非富即貴者所利用,成為他們逃避、減輕法律懲罰的“幫凶”。如此一來,不僅當事人無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對等的代價,而且也減損了法律的嚴肅性,使之無法對后來者起到必要的震懾作用。
或許是為了堵住這些漏洞,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見,要求“廳級以上官員減刑假釋須向中央政法機關報備,縣級官員須向省級政法機關報備”,以求對過於隨意的減刑、假釋操作加以規范。田文華雖然說不是官員,但考慮到她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的特殊身份,其減刑、保外就醫等同樣需經過嚴格的程序檢視,以防止可能存在的違規操作。像現在這樣,減刑改判過程隻有少數人參與,減刑原因秘而不宣,隻會加劇人們的無端猜測,如果事實真的如監所方面說的,“減刑完全按照流程辦理”,那麼這樣做隻會讓田文華難堪。
畢竟,三鹿奶粉案是中國食品安全史上的一個標志,對於該案當事人的任何判決、減刑,同樣也會在法治史上留下烙印。盡早公布田文華減刑的具體緣由,不隻對田文華本人,對於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公信力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否則,其所引發的輿論焦慮,或將演變成又一場“三鹿地震”,也未可知。(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