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9 11:23:30|來源:荊楚網|字號:
日前,廣東東莞大朗鎮一份“攤派教育募捐參考標准”被曝光— “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務員、在編合同制人員、合同制人員2000”。這一事件引發社會對“行政逼捐”亂象的熱議。(8月28日人民網)
當今社會公益事業越來越受人關注,隨著網絡電視媒體的擴大化宣傳,人們越來越多的了解到社會上還有許多保守病痛、飢餓折磨的人群,愛心人士都願意伸出援手去幫助他們,不論是最近火熱的幫助漸凍人的“冰桶挑戰”,還是之前的艾滋病人募捐,都表現出了社會對公益事業極大的關注,郭美美落網一事之所以能夠掀起軒然大波也與社會對公益事業大高度重視有關。
政府機關作為公益事業的牽頭者與監督者,在這一塊發揮著極大的作用。然而這並不代表這行政人員要被公益責任所“捆綁”,一板一眼的規定付出金額。,以權利綁架公益,強行逼捐,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立足公益還應尊重當事人自身的意願,如此的強行逼捐不僅使公益變了味,更使當事人對“公益”產生嚴重的抵觸心理,違背了力行公益的初衷。據相關基層公務員介紹,強逼募捐背后仍大有文章,比如下級募捐不得搶了上級風頭,把公益化身為政治手段,是給公益慘淡亂象“添油加醋”,如此的強行逼捐把公益粉刷出政治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亦是削弱了來自社會的“公益力量”,打消了普通民眾的募捐積極性,如此扭曲的慈善隻會重創公益事業。
尤其是在現在的體制之下,並沒有明確分管慈善機構的組織,更沒有力度相當的法律法規對慈善事業予以約束,才造就了政府當家插手的亂象,蒙蔽了慈善本來的面貌,將慈善與政績挂鉤,強制執行,一方面讓人質疑慈善款的去向,另一方面讓公益事業脫離群眾,讓公益事業蒙上了一層不明不白的陰影,喪失了最初的目的。
公益事業本就是愛心的自由舒展,而不是捆綁行政人員的借口,更不是擾亂行政體制的“干擾器”,因此相關部門對待此事應慎之又慎。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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