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9 09:08:00|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字號:
作者:惠銘生
湖北赤壁市一家服裝廠每年花費數萬元,把產品送到湖北省質監局纖維檢驗局做檢測,檢驗合格后,咸寧市質監部門卻依然進行定檢,並收取數千元的檢測費。除此之外,企業還每年以打包形式向赤壁市質監部門交500元的“檢測費”。為什麼要濫收費?咸寧質監局局長張志宏面甩出了一番“生存論”。“因為我畢竟要吃飽肚子去工作呀,肚子不搞飽,怎麼去工作,所以我第一必須考慮生存問題。”(8月28日中國廣播網)
企業到質檢部門送檢產品,省裡收費數萬,市裡收費數千,縣裡收費500元……企業儼然成了“唐僧肉”,乖乖地遭受各級質檢部門的“蠶食”。我們不知道有多少企業,在共同“喂養”這些質檢部門“肚皮”,但肯定的是,這種“潛規則”的運行,不僅侵害企業合法權益,也在吞噬著政府部門的公信。
從法理上講,各級質檢部門是行政單位。既然是行政單位,它就代表國家和政府行使著某種權力,人員自然由地方公共財政供養。這,應該是“國際慣例”。
但事實上呢?當下的中國有一種“奇葩”現象,即有一些單位和人員端的是“公家”的飯碗,干的是公事,但財政卻不養活他們,為了讓他們“填飽肚皮”,動輒默認或是慫恿類似“自收自支”。
但如何實現自收自支、填飽自己的肚皮呢?基本的路徑無非有兩條:一是違法行政,對監管對象濫收費、亂罰款﹔二是貓鼠勾結,沆瀣一氣,行政監管部門將法律授權與職能,異化為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工具。如此,隻能一些法律政策規定淪為一紙空文,讓市場監管變得畸形,甚至淪為一種游戲,進而讓市場秩序混亂不堪,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和公民的利益。
類似事例可謂俯拾皆是。在日常生活中,“以罰代管”一詞使用頻率較高。比如,有些地方的環保部門為了“生存”,對污染企業隻罰款不關停,放任污水橫流,濁氣排空﹔有些地方的安監部門對“問題煤礦”熟視無睹,罰款之后,哪管礦難陰霾重重﹔個別交警部門對違法超載現象,隻罰款不治理,哪管它是否成為馬路殺手﹔個別城管部門對違章建筑、亂停亂放等行為,動輒一罰了之……最近,也有媒體報道,武漢梁子湖區物價局職工工資及辦公經費多靠自籌,其中以罰沒收入為主。今年以來罰沒收入銳減,在崗不在編人員已連續5個月未發放工資……
也就是,當今的中國,有些人員在崗在編,財政不發錢,他們要能靠罰款為生。更有數不清的“臨時工”寄生在行政單位,更靠亂罰款養活。基於這種事實,咸寧質監局局長張志宏面甩出了一番“生存論”,貌似有理。但背后的悖謬在於:權力與利益一旦媾和,權力便會變成自利的工具。既然財政捉襟見肘,養活不了那麼多吃財政飯的人,理應縮減編制,精兵簡政。事實上,在行政監管和治理方面,未必是人多力量大﹔而在於是否有敬業精神,是否嚴格依法辦事。
當一些行政部門、人員為了“填飽肚皮”而工作,甚至將“生存”放在第一位時,這樣的單位和人員要之何用?隻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對社會是一個累贅和負擔,甚至貽誤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和社會全面和諧。(惠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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