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3 09:02:06|來源:海外網|字號:
9月20日上午10點半左右,市民王先生報料稱,鄭州市西三環與長城路交叉口往東50米,一名在路邊擺攤的小販被一群穿便衣的執法人員毆打,頭部流血。城管部門稱:由執法局、街道辦及一些保安公司共同清理佔道經營,但具體情況還需要進一步了解。(9月22日大河網)
回顧這幾年,小販與執法人員的沖突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其中不乏一些城管受傷的案例,但更多的是小販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發生在我們周圍的,確實也有不少小販無照經營、破壞環境、堵塞交通,也有許多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雖不被理解,仍堅持文明執法,有的因公受傷甚至死亡。小販與執法人員的矛盾不能簡單說是誰的過錯,應具體事件具體解決,切不可因偏見傷害了某一方。就以此事來說,城管執法人員要求蔬菜經營戶到指定地點經營,經營戶李祖扣沒有理睬,執法人員當場掀翻了他的經營攤點,李祖扣夫婦與城管人員發生?打糾纏,被多名城管人員使用棍棒和器械按住猛打,李祖扣妻子林紅英受重傷,搶救無效死亡。可以說雙方都有過錯,隻不過作為執法者的城管人員過失更為嚴重。
聽到小販受傷,乃至死亡的消息,我們不禁唏噓,生命就這樣輕易被人踐踏?相對於執法人員來說,小販是弱勢群體,為了生計起早貪黑的經營小本生意,社會和政府應給予其關懷,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物極必反,嚴酷打壓下的清理工作,不僅起不到應有的作用,還會傷害執法人員與商販的魚水關系。所以,筆者認為,要避免執法人員傷害小販的事件再次發生,其執法行動必須嚴格,不得逾越權限。隻有這樣,才能用法律之秤還小販以公平,還社會以公正。(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