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09:57:46|來源:海外網|字號:
11月10日,有媒體報道稱,四川稻城縣一名8歲的女孩小忠,出生后一直在自家院牆邊的豬圈裡生活。8歲了,其身高隻有78厘米,相當於1歲孩子的身高﹔她的體重隻有7公斤,相當於3個月大孩子的體重。同時,她沒有語言能力。11月11日上午,稻城縣縣委宣傳部回應說:其實政府早就關注到這女孩,並一直提供相應幫助,給她家裡早就上了低保和五保。(11月11日《法制晚報》)
報道顯示,女孩的媽媽43歲,是五保戶。2001年突患精神失常,無法辨認身邊的人。不幸由此開始。2006年,精神病發作期間,雍忠遭陌生人強暴懷孕。她生下一對雙胞胎,當場死了一個,活下了一個女兒,即這個“豬圈裡的女孩”。
如果說,從執行規定的角度來看這起事件,當地政府是沒有多大問題的。按照規定該做的事情,他們已經全做了。給這個家庭辦理了“五保”,給這個家庭辦理了“低保”。
但是,真的一點問題沒有嗎?如果真的一點問題沒有,也就不會有了“豬圈裡的女童”。問題出在了哪裡?問題出在了兩個方面:其一,對於政策的執行還是很教條。其二,政策執行“一發了之”。
先來說說“執政教條”的事情。按照規定,給他們辦了“五保”,按照政策規定,給他們辦理了“低保”。但是,除了政策明文規定的東西之外,就真的不能有特事特辦的窗口?一個精神病人僅僅有了“五保”的資金,就能獨自生活?顯然,這樣的人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政府部門能不能為這樣的人做些事情?這樣的精神病患者能不能獨立養育孩子?很顯然,她更沒有這樣的能力,連自己都無法照顧如何照顧孩子?這需要反思的是,在執行政策時的教條注意。上級讓送錢地方就送錢﹔上級讓送衣服地方就送衣服﹔上級不說話了底下也就不辦事了。在惠民政策的執行中,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更應該懂得區別對待。
接下來說說“一發了之”的事情。對於惠民資金的發放,很多地方都是在“一發了之”,發過之后就再也不管不問了。實際上,對於很多家庭來說,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低保”是“五保”。特殊群體,問題的解決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比如說,你給一個癱瘓在床的孤寡老人辦理了“五保”,問題是這個老人如何去支配這筆資金?他躺在床上能照顧好自己嗎?比如說,你給一個孤兒辦理了“低保”,這個孤兒如果連一個親人都沒有,他又如何用政府的“低保”照顧自己?沒有“一發了之”的政策實施的詬病,就不會有了“豬圈裡的女孩”。
單就這起“豬圈裡的女孩”事件來看,我們相信,凡是規定的事情地方政府都已經毫無保留的做完了。問題在於,除了做政策規定的事情,政策規定之外的事情是不是也要主動的去做?
正如這個“豬圈裡的女孩”,為啥能在政府的“一直關注”之下演繹了人生的悲劇呢?
其實,“豬圈裡的女童”需要的不僅是“居民低保”。還有什麼呢?這才是社會救助制度最該思考的地方。(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