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11:09:12|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海南省補貼給農民的大棚建設資金,居然六成以上成了貪腐干部和不法分子競相瓜分的“唐僧肉”。這樣的農資補貼窩案警示我們,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進程中,管“權”與放“權”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與其他行政部門相比,農業部門的職權並不算大、經手的資金也並不算多,但卻由於審批繁瑣而飽受詬病。正因如此,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進程中,諸如此類的審批事項被下放到市縣一級執行。審批程序簡化了,要是監管不到位,就為審批環節的干部瀆職、貪腐埋下了隱患。兩個財政年度內,海南省居然出現虛報冒領、閑置浪費的大棚補貼資金超億元,有的地方甚至注冊虛假合作社就騙取數百萬元的財政補貼,這樣漏洞百出的行政審批與監管,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實踐証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的,不是單純地簡政放權,而在於理清政府與群眾的權力邊界。隻有讓一切公職行為都得到有效監管,才能有效預防監守自盜等貪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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