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07:56: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根治“網絡霧霾”,一方面需要通過制定相應的網絡規則以及完善立法等形式去規范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現實空間中逐漸消除影響民眾網絡注意力的負面因素。 |
11月18日,網絡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在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楊秀宇當庭表示不上訴。
“立二拆四”曾是名噪一時的“網絡紅人”。經他一手打造的的網絡熱點,比如此前流傳甚廣的“干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后海船震門”等事件,大多採取夸張甚至無中生有的手段,成功吸引了廣大網民的關注。
從法律角度而言,沒有侵犯公眾利益的“炒作”並沒有觸及法律的紅線,還只是道德層面上的問題。因此,法院對於“立二拆四”判決的是基於其非法經營罪,即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有償刪除信息服務,而不是針對其“炒作”問題。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對“立二拆四”的炒作行為採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因為由他策劃的諸多事件憑借“炫富”、“涉葷”博取眼球,嚴重損害了網絡空間的清潔度。諸如“立二拆四”此類網絡推手所制造的網絡霧霾,不僅使得人們暢游網絡空間的美好體驗成為泡影,更在無形中傳播了極大的負能量。
說起來,“網絡霧霾”很大程度上是抓住了現實空間中人們對於八卦和小道消息的獵奇心理。再者,當人們有些精神與物質需要在現實空間中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往往就會尋之於網絡。而像“炫富”這樣的字眼尤其能刺激網民的神經,就是因為貧富差距等現實問題的存在。網絡推手們正是看到了網民的關注點所在,借助互聯網得天獨厚的傳播優勢,精心謀劃了一起又一起轟動一時的“炒作”事件。
目前,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正在美麗的烏鎮召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在開幕式致辭中表示,烏鎮空氣清新,網絡空間也應該清朗文明,成為人類美好的精神家園。互聯網發展至今天,網絡空間已經變成一個與我們的現實空間同樣重要並開始深刻影響現實空間的重要領地﹔如同人們不願意生活在霧霾重重的現實空間一樣,人們同樣不願生活在霧霾重重的網絡空間之中。
因此,對於別有用心的網絡推手們制造的“網絡霧霾”,尤其需要加以規范並力求根治。就像人們在現實空間的信息傳播中應該遵循基本的行為准則及倫理道德一樣,網絡空間的信息傳播同樣需要講求基本的文明和誠信,而不是通過無限夸張去吸引網民的注意力以謀取私利。根治“網絡霧霾”,一方面需要通過制定相應的網絡規則以及完善立法等形式去規范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現實空間中逐漸消除影響民眾網絡注意力的負面因素。畢竟,“網絡霧霾”是個雙重存在、也需要雙管齊下的網絡與現實議題。
(任孟山,中國傳媒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副教授,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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