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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禁煙令,想說落實不容易

2014-11-26 07:03: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2011年媒體報道,15年過去了,珠海公共場所禁煙並未深入人心,眾多公共場所至今仍是煙霧繚繞,15年內珠海為此僅開出兩張罰單。

24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下稱《條例》),據介紹,這是我國首次擬制定行政法規在全國范圍全面控煙。目前,《條例》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該《條例》若獲通過,像《英雄本色》中周潤發微笑著用美鈔點煙的瀟洒鏡頭,恐不會再有﹔老師在學生面前、醫生在病人面前抽煙的場景,也難以再現。有網友冠以“最強禁煙令”,並非虛言。原因在於,《條例》除了明確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還規定電影、電視劇有吸煙鏡頭最高罰三萬。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和醫務人員等社會示范人群帶頭控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在公務活動中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醫務人員不在病人面前吸煙等等。

不過,《條例》畢竟只是送審稿,正處於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究竟能否通過,尚需交給時間。而且,日后即便頒布實施了,能否真正落實也不容樂觀。眾所周知,2008年以來,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相繼出台了控制吸煙地方性法規,但執行效果並不好。

以公共場所禁煙為例。早在1995年,珠海就在全國率先出台了《珠海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條例》,次年正式實施。2011年媒體報道,15年過去了,珠海公共場所禁煙並未深入人心,眾多公共場所至今仍是煙霧繚繞,15年內珠海為此僅開出兩張罰單。據報道至今,又3年過去了,不知道珠海新開出了多少張罰單?

開出罰單少,原因並不難找,珠海市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按暫行條例規定,執法主體是衛生行政部門,但衛生部門擁有執法權的隻有衛生監督所,無論從功能及人力物力安排上,都無法勝任,也沒有可以依據的細則。而且衛生監督所是綜合執法主體,不是專項執法主體,如果單靠衛監執法,禁煙效果和效率都會大打折扣,而且障礙重重。換言之,一是取証難,二是執法難,珠海的這種尷尬比較典型。

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禁止吸煙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建立控制吸煙的管理制度,配備監督員,做好控制吸煙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這同樣受到阻力。

值得提及的是,《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發現吸煙行為,可以採取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也可以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進行勸阻。還可以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

就目前的反響來看,反對該條例的除了煙民、還包括一些影視工作者,針對影視劇播吸煙鏡頭最高可罰三萬,導演賈樟柯怒斥為“神經病”。耐人尋味的是,這一怒斥,贏得了一些網友的支持。

其實,最反對《條例》的應該是煙草商及相關管理者。煙草企業是納稅大戶,有的地方把煙草業當作財政支柱。“無煙不富”、“無煙不行”,禁煙控煙動了他們的奶酪,勢必遭遇倔強而持續的狙擊。

但是,不管從哪方面稱,禁煙控煙都是大勢所趨,不可猶疑。2003年,我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我國還沒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方面的專門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出台《條例》是落實公約的題中之義。最關鍵的是,我國現有吸煙人數超過3億,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每年死於吸煙相關疾病的人數達136.6萬,超過因艾滋病、結核、瘧疾和傷害所導致的死亡人數之和。為此,期待《條例》早日出台,更期待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

(王石川,央視評論員,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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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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