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4:04:00|來源:廣州日報|字號:
摘要:將選擇權交到學生和學校手中,是深化高考改革的必由之路。 |
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高考不再分文理科等新規。這被視為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隨后,上海、浙江兩個高考改革試點拿出了具體方案。本月初,上海春季高考又出台了“多校錄取”的破冰之舉……這一年來,高考改革的每一小步都拋出不少“干貨”,牽動了億萬個家庭的神經。
在教育改革這個整體之中,若撇開高考“指揮棒”,其他領域改革單兵突進仍可能事倍功半。比如在義務教育領域,家長們總在吐槽孩子的書包越“減”越重﹔一些官方競賽取消了,民間競賽卻火了﹔小升初不准考試了,武漢甚至有家長自行組織考試……這些怪象,其實說怪也不怪:隻要高考還是認分不認人,再怎麼強調素質教育,大談教育公平,都抵不住赤裸裸的現實。因此,一些改革改不動,或者改得走了樣,根本還是因為高考改革方向沒有明確。反之,高考改革動了,其他改革自然也會被倒逼著往前走。
但高考改革又是極端復雜的,英語該不該降低分值、文理分科還要不要、全國一張卷好不好……諸如此類的細節問題,究竟從哪改起好呢?將精力耗費在這些技術細節上,難免隻見樹木不見森林,不如先明確一個核心觀念,那就是高考改革的目標應是把選擇權交到學生和學校手中,才能讓改革不走彎路。這一年來,無論是頂層設計還是地方試點,都體現了這一觀念。
將選擇權交給學生,比如國務院的實施意見規定學生不再被文理科束縛,可自由選擇3門選考科目﹔比如允許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分數較高的一次計入成績。而上海春季高考探索的“多校錄取”,允許學生同時被兩所高校錄取,學生自己決定去哪一所,而不必像以往隻有一次錄取機會,要麼錄取,要麼落榜。將選擇權交給學校,比如在上海試點的方案中,允許高校具體專業錄取可對學生提出0至3門課程要求。舉例而言,應用化學專業可規定隻有選考了化學的學生才能報考。以往以學校而非專業劃定投檔線,高校隻能“撿到籃子就是菜”。浙江試點更明確提出,錄取不分批次,所有高校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不再人為設置順序先后。
將選擇權交給學生和學校,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學生更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有助於提高學習興趣和自主學習意識。而高校之間有了競爭,必然會刺激一些學校走特色辦學模式。學生和學校實現雙向選擇,同時為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等后續配套打開了空間。但美中不足的是,眼下選擇權的重新分配還局限在試點范圍內,參與上海春季高考的也不見大牌名校身影。而要將這一理念延伸到全國,一方面需要教育部門進一步放權。行政機構隻負責宏觀教育規劃,學什麼、報哪家由學生說了算,怎麼錄取、錄取誰由學校說了算,不再由教育考試部門負責投檔等具體事務。另一方面,自主權利的擴大,又需要教育部門及時補位,遏制新的不公平產生。以往自主招生的諸多問題應引以為戒。
高考改革牽一發動全身,改革過程中也可能會有一段時期的混亂。但無論如何,將選擇權交到學生和學校手中,是深化高考改革的必由之路。改革有成本,不改革成本更大,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張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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