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4:43:34|來源:新華每日電訊|字號:
據新華社報道,遼寧阜新礦業下屬的恆大煤業公司26日凌晨發生煤塵燃燒事故,造成26名礦工死亡、52人受傷。經初步探查,事故是因井下一個工作面的回風順槽發生煤塵燃燒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燃燒事故發生前一個小時,恆大煤業公司附近曾發生1.6級礦震,震感明顯。
礦震是否直接導致了煤塵燃燒,不可簡單定論。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導致煤塵燃燒的一個關鍵變量,是空氣中懸浮煤塵的濃度,事故前一個小時發生的礦震,很有可能導致大量落塵飛揚,使懸浮煤塵迅速達到了爆炸濃度。但從新聞報道來看,礦震似乎沒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礦震后仍有89名礦工在該區域照常工作。
我們不禁要問,在礦震發生一個小時之后,還有礦工在危險區域正常作業,這樣的安排是否合理?事故發生之后,恆大煤業公司所屬各礦井全部停產整頓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但這樣的排查為何不安排在礦震之后——如果將大排查的時間提前到礦震之后、事故發生之前,那一個小時的時間差,是否可以避免這場礦難?
以往發生的礦難中,涉事單位很多都是小礦區的小礦場,存在操作不正規或技術不達標的問題。然而,發生此次事故的遼寧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遼寧省屬重點國有煤炭企業,“四証一照”齊全有效,但依然未能避免礦難悲劇發生。重點礦區發生的事故充分表明:最大的安全隱患,不在井下,在人心。
任何時候,任何礦區,都應當把礦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此次阜新礦難,將一些煤礦公司對礦工生命安全的漠視,再次充分地暴露了出來。相比於礦區突然滲水或是其他事故原因,礦震給礦區帶來了危險,也提供了信號,如果能嚴肅對待每一個危險信號,並且認真整頓排查,這場造成多人傷亡的礦難本不應發生。
每次礦難之后,社會各界都在總結經驗。盡管每次礦難的細節都不盡相同,但導致礦難的根本原因都極其相似,不外乎“違規操作”四個字,而背后是責任心的缺失和對生命的漠視。要避免下一次礦難,安全措施要到位,必須先有負責人對於生命的珍惜和尊重,必須先有所有礦區的負責人在內心排除安全隱患,而這些,都離不開監督機制的完善、執行到位及嚴厲問責。(陳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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