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09:58:33|來源:海外網|字號:
據媒體報道,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1至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4萬億元,完成預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國財政支出153037億元的預算,11月和12月全國財政支出將高達39484億元。於是,問題來了,還剩近4萬億,年底怎麼花?(11月26日人民日報)
沒錢的單位愁過年,有錢的單位也愁過年。這不,年底又到了,一些政府部門開始翻開財務賬單,盤算著如何將預算余額用完,這就是年底“突擊花錢”。而且,媒體報道,按照年初全國財政預算,年底2個月全國財政尚有近4萬億需要花掉。
年底“突擊花錢”或許有個別少數領導干部的“四風”問題存在,但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況下,這一問題仍在年復一年的出現,可見,其根源還是出在財政預算管理上。誰都願意“錢袋子”鼓起來,巧婦難做無米之炊,有錢才好辦事,工作開展起來才會得心應手。所以,在年初的財政預算過程中,各級政府部門都是千方百計的爭取將更多的項目納入財政預算,可花著花著,錢“不小心”結余下來了,直接結果就是導致了年底“突擊花錢”問題的出現。而且,眾所周知的是現有的基數預算制度,是“今年沒花完、來年少給錢”。根據法律規定,地方政府部門每一年的預算都是視上一年度收支情況而定的,如果今年的預算結余下來了,節約下來的前要全部上交,第二年的預算還會縮減。這也是,年底突擊花錢的一個重要原因,面對這樣的制度,恐怕鮮有政府部門能努力結余資金的,不去突擊解決預算余額。
年底“突擊花錢”問題,絕不是中央三令五申、媒體口誅筆伐就能控制住的。要解決這一問題,要從預算管理體制上下功夫。筆者認為,一要嚴格財政預算編制。各級人大在年初聽取和審議預算報告前,要盡可能多的進行實地調研考察和座談,了解實際情況,加大對預算項目的監督,將個別政府部門虛報、瞞報的項目剔除,以保証年度預算的准確性、合理性。二要逐步改變基數預算制度。可以說,基數預算制度較好的控制了預算額度,讓預算的測算有根有據。可也正因為此,讓花不掉預算資金的政府部門急著在年底“突擊花錢”,不是他們的錢多多,他們或許也想留待新的一年,把錢用在急需的地方,可基數預算制度,讓他們望而卻步。隻有改變這一制度,也以上一年為基數,但每年剩余的預算資金轉入下一年度,如果本年度的基數年底仍有剩余,那麼再以這兩年所花出的預算資金平均數作為第三年的預算基數,以此類推。這樣或許能改變年底“突擊花錢”的現狀。三要加大預算資金支出監管。尤其在年底的資金使用,要嚴格審查,不合規不合理的堅決不予核銷使用。這樣,沒有可乘之機,不能違規操作,想突擊花掉的錢突擊不出去,年底“突擊花錢”問題也將得到有效控制。(管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