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9 00:03:00|來源:紅網|字號:
衛計委近日表示,年初已明確指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極少數地方要求退還獨生子女費,衛計委要求做好協調,維護群眾權益,把好事辦好。(11月28日央視)
衛計委旗幟鮮明、一錘定音,此前圍繞生二孩用不用退獨生子女費的爭議戛然而止,計劃生二孩的家庭終於吃了定心丸。而此前要求退還獨生子女費的“極少數地方”,雖然免不了有點尷尬,但還是希望他們能夠積極地、不打折扣地將衛計委要求落到實處,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衛計委沒有對“極少數地方”點名,而我看到的有兩個地方,一個是“陝西擬規定夫妻生二胎需退回獨生子女獎勵”,一個是“河南生二胎需退獨生子女費”。特別是河南的做法,引發了輿論的極大關注和質疑。河南省衛計委新聞辦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國家衛計委的正式通知,為何在某些地方僅僅被當成“指導性意見”,並且還明確表示不接受“指導”?原來,今年5月份,經過河南省人大修訂的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提到,如果符合條件的夫婦申請生育二胎的,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費用要予以退還。地方法規與國家規定互相抵觸,才造成了兩者“唱對台戲”的反常現象。
而河南計生部門政法處處長王立英隨后解釋,這一條款並非針對“單獨兩孩”家庭,而是早在1990年計劃生育條例首次出台時就已設定,當時設計的目的是獎勵獨生子女家庭,限制一些投機取巧騙取獎勵費的人。此后河南省多次修改條例,但一直沒動這一條。原來如此。社會發展了、情況變化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也調整了,河南怎麼還抱著20年前的老黃歷不放呢?該與時俱進,及時對相關條款進行修訂了。
獨生子女費是實施計劃生育政策后,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的一種獎勵。實際上,對單個家庭而言,一年幾十塊錢的獨生子女費實在算不上什麼大數目,甚至可以說是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按照現在的物價水平,幾十塊錢能給孩子買多少東西呢?但是,對“生二孩用不用退獨生子女費”進行較真,同樣是必須的,也是非常有意義的。單個家庭領到的錢不多,眾多家庭累積起來就是一大筆錢。有些地方對此斤斤計較,是否有與民爭利的嫌疑?
並且,此種做法是否違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公眾爭的不是錢,而是一個“理兒”,這也是法治精神的體現。“獨生子女費之爭”最終塵埃落定,令人欣慰﹔而由此帶來的思考和啟示,更是彌足珍貴。
文/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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