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09:15:37|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社會是否會繼續給法院獨立審判以尊重?這是復旦投毒案公正判決的前提。 |
13個小時的庭審﹔控辯雙方從上午持續到子夜的激辯﹔上訴人對一審認定犯罪事實的質疑——12月8日,備受矚目的復旦投毒案二審,再度激蕩輿論。
回看“復旦投毒案”審理,媒體報道幾乎與開庭同步。不僅因為該案案情重大復雜,涉及社會問題面廣,還因為該案審理過程的開放性。二審開庭,上海高院除了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及公眾旁聽該案,亦允許數十家媒體聚集於庭審現場或是法院庭審直播間,直擊該案審理全過程,使媒體得以在第一時間滾動播報該案庭審情況。而此前,一審法院則通過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審過程。
因為審判公開,人們得以注意到庭審內外諸多耐人尋味的細節。法庭上,法官謹言慎語,13個小時幾乎全部交給控辯雙方及上訴人,給予他們平等的陳述機會。當上訴人林森浩因情緒失控、數度哭泣無法表達時,法庭則給予一定的等待時間,示意他控制情緒以便充分、清晰地表達。當天庭審第一輪辯論結束時,已是夜間11點,辯護律師當庭提出,這樣的重大案件僅一輪辯論還不充分,提請法官給予更多時間,法官因此延長了庭審時間,給予控辯雙方第二輪辯論機會。
同樣因為審判公開,洶涌輿論中,盡管仍有各種猜測,但是,理性分析的聲音成為主流。上訴人情緒失控、辯方新証人關於“黃洋死因或為爆發性乙型病毒肝炎”的証詞、檢方對被告人是否洞悉毒物特性的深度追問、控辯雙方就投毒動機及投毒量的激烈交鋒等等,此類庭審的技術細節被客觀呈現。媒體報道跳出了以往當事人心理故事、家庭悲情的窠臼,少了簡單的猜測推理,更多關注庭審程序和事實認定,客觀、平衡呈現庭審爭論焦點。
這應該是我們所期待的案件公開審判狀態。一方面,法院尊重公眾知情權,除法律規定的不公開情形外,將案件的審判流程和審判信息公開,除去法院判案的“神秘感”,“判什麼”“怎麼判”,公眾對案件審理程序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公眾和輿論則逐步理解、尊重法院的獨立審判空間,以有節制的報道、理性的評說,營造理性的輿論環境——盡管,這當中仍不乏有為了爭搶新聞、吸引眼球的非專業的、碎片式的報道,但對審判獨立的尊重、對程序正義的追求正在逐步成為人們的共識。
距離復旦投毒案二審判決可能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法官是否能排除外界諸多非法律的因素干擾,不受任何限制、影響、誘導、壓力,依據事實自主裁判?社會是否會繼續給法院獨立審判以尊重?這是復旦投毒案公正判決的前提。近年來,對許多刑事案件,我們曾深度反思社會、輿論監督與審判獨立之間的關系,對如何在社會、輿論監督與審判獨立之間建立良性互動,在理論層面進行了反復闡述。今天,這些認識能否從學者們的文章中、從專業研討論壇上走出來,成為現實中的共識?這是復旦投毒案拋給法院、媒體及公眾的一道考題。(郝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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