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06:36: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在社交媒體幾乎壓倒性的反對不判死刑的輿論大勢面前,“翻供”無益於火藥桶裡一顆新的火星。 |
2013年,復旦大學校園內發生校園投毒案,碩士研究生黃洋中毒身亡,而投毒者是他的室友林森浩。此事當時驚動全國,甚至掀起了一場“該不該判死刑”的討論。
在一審判處嫌疑人林森浩死刑后,此案在12月8日二審開庭。開庭前幾天,著名媒體評論員曹林剛剛發表評論《復旦投毒案的仇恨需在沉寂中化解》,《新民晚報》也發表評論呼吁“‘輿論法庭’沉默是金”。這場討論似乎已近窮盡的案件,看來本該可以漸漸被淡化。
然而當事人似乎不願保持沉默,又給我們弄了一個大新聞。據媒體報道,林森浩在二審法庭上突然變供,辯稱其沒有殺人動機,在投毒后對水進行了稀釋。而辯方律師也指黃洋死亡為爆發性乙型肝病巧發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鑒定黃洋死因。
在社交媒體幾乎壓倒性的反對不判死刑的輿論大勢面前,“翻供”無益於火藥桶裡一顆新的火星。如著名主持人@大鵬看天下 就說:“早有感覺,這貨從根子裡就不是個好人!殘忍毒殺寢室同學,現在果然又翻供。如果讓他出來,必然還是害人。”
不過如果細讀新聞可以發現,之所以二審一改一審時庭外沸沸揚揚庭內平靜如水的狀況,恐怕緣於二審的辯護律師,著名刑辯律師斯偉江。就在二審開庭次日,斯偉江接受了新浪的專訪。斯表示,二審出現了一審沒有提到的三個重要的爭議點,是與一審律師有關,“一審時的律師幾乎沒有提及任何相關的証據”。
對於斯偉江指出的疑點,微博上自己標注為畢業於沈陽藥科大學的@淡定的奧古斯都 指之為“卑劣的翻供”。他提出,致黃洋死亡的N-二甲基亞硝胺為油性物質,不溶於水且會沉底,因此無論如何稀釋,黃洋剛打開飲水機喝到的液體,一定是濃度最高的。
@浙江日報 的微博卻發表評論:“並不專業的的輿論會對判案帶來壓力,甚至影響案件的最終走向。司法審判是一個獨立過程,要敢於拒絕外部力量的干預。司法判決一旦被法律之外的東西裹住,沒人敢保証它一定是公正的。”盡管更像是老調重彈,但在一片叫罵聲中反而顯得更有意義。每個人都知道應當尊重司法獨立,但高呼殺人償命,與請求免死,某種程度上說恐怕是同樣的性質。
復旦投毒案 二審 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