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06:36: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在社交媒體幾乎壓倒性的反對不判死刑的輿論大勢面前,“翻供”無益於火藥桶裡一顆新的火星。 |
人民網在12月9日下午率先發表評論呼吁“理性看待”。作者首先對網民大量使用的習語“翻供” 作出澄清:“‘翻供’不是嚴格意義的法律概念,只是司法實踐中常用的一個說法。對於被告人的翻供,關鍵要看他推翻的供述是否屬實,如果原來的供述本身就是不屬實的,翻供則更有利於查明案件真相。”
而對於網民一邊倒的譴責,作者也反過來提醒:“我們不能對案件存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或預斷。……我國刑事訴訟法的重証據、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的原則,應成為司法人員確定被告人所提出的翻供是否有效的重要法律依據。何況允許合理翻供,既是保障被告人合法辯護權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需要。”
在判決下達之前,先入為主當然不對。但無論結果為何,這也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打臉”。這是因為,真相從來不是不言自明的。所以要保護法庭上每個人合法發言的權利,同時保持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否則,我們不如回到“公審公判”的年代,讓人群的情緒主宰嫌疑人生死。這恐怕是所有主張“林森浩當死”的網友們也不願意看到的吧。(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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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 二審 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