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10:22:00|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摘要:反腐“零容忍”,不是一個階段的“大開殺戒”,而是依法治權一以貫之的疏而不漏。 |
劉鐵男又流淚了。
作為十八大以來落馬的首個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並“雙開”的省部級高官,在官至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高位的過程中沒有敬畏地流淚,在3500多萬賄款笑納的過程中沒有糾結地流淚,在與情婦反目的過程中沒動情地流淚,甚至在被實名舉報並且由手下的新聞發言人對外聲稱“正在聯系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案報警”辟謠時也沒恐懼地流淚。但是,在兩次眾目睽睽的庭審過程中,劉鐵男還是毫不掩飾地痛哭流涕了起來。他說,他現在天天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
12月10日一審宣判,劉鐵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法律給劉鐵男在權力上風光了大半輩子之后,對他瘋狂使用權力給出的恰當懲處。它與劉鐵男法庭上淚流滿面的真誠度無關,與他此前“如果時間倒流,我應兩袖清風心無旁騖干事業”的表態無關。法治的天平上,隻稱事實,不稱淚水。
出來混,總歸要還的。無期徒刑,是劉鐵男一次次碰撞法律的高壓線后咎由自取的結果,也是罪有應得的結局。但是,在法律的天平面前,依然還是有民眾表示心理不平衡,還是希望能夠處以極刑,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這種願望雖然朴素,卻更多的表露的,還是一種“仇貪”的情緒。
即便與12月10日司法部門一審宣判死刑的廣州正處級億元巨貪張新華相比,劉鐵男被判無期,在量刑上也是恰當的。兩案給社會傳遞的法律尺度,不是犯罪官員的職務高低,也不是情緒化的殺一儆百,而是一個人的犯罪事實及嚴重程度。除此,沒有諸如眼淚多少、官位大小的第二條標准。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12月10日宣判的兩名官員腐敗案件中,最直觀的體現。
民眾對官員腐敗傾向於殺一儆百,表現的是嫉貪如仇的社會情緒,但這種情緒如果不是以法律為准繩,則反過來很容易將嚴肅的法律,當成單純解氣的工具,容易將職務的高低更多地作為法律懲處的砝碼,反而傷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反腐決不手軟,不是單純地指殺一儆百,也不是指職務越重高、懲處越重,更多指的是無論什麼職務,無論什麼背景,隻要越過法律的紅線,都能夠無一例外地接受法律的懲治。
化解民眾仇貪情緒中“不殺不快”的運動式戾氣,關鍵要在制度籠子的構建上加快速度。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日前刊文指出,在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干部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塌方式腐敗,令人觸目驚心。
這說明,殺一儆百並不是反腐防腐的根本性良方,同時也說明,制度的籠子還有太多的空子可鑽。因此,如何構建法治與權力監管無縫對接的制度籠子,是劉鐵男式的人物不至於僥幸、不至於到了法庭才落淚的關鍵所在。
反腐“零容忍”,不是一個階段的“大開殺戒”,而是依法治權一以貫之的疏而不漏。(劉雪鬆)
眼淚 大開殺戒 雙開 一審宣判 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