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00:05:00|來源:紅網|字號:
南京實行三成公車限行,到底全市共有多少輛公車被封存停駛,哪些車牌號被封存,這一直是個謎。網友希望,能將封存停駛的公車車牌號“晒”出來。(12月10日《現代快報》)
在霧霾日趨嚴重的背景之下,採取車輛限行的方式保障空氣環境質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但是既然政策制定了就必須要有好的落實才行。除了要靠政府機關部門的帶頭執行之外,還需要有好的監督配套保障措施,保証政策能夠從落到實的真執行,從點到面的全覆蓋,進而是一碗水端平才行。
基於同一目的的兩個文件,同樣要求實施空氣環境質量二級防控的措施,南京市市級機關管理局卻選擇執行沒有明確提出網上公示要求、力度相對孱弱的后者,讓人全然看不出其在空氣環境整治中和公車限行方面,所要表現出的誠意與決心。以沒有明文規定為借口,如此打擦邊球地回應,隻能証明其在公車限行執行方面表現的信心不足與軟弱。
已經提出明確要求的文件,難道權力機關可以選擇性地執行?數量不方便公布,車牌號不進行公開,公車何以就成了私密。如此不僅刺痛了公眾的神經,也再一次地挫傷了政府部門公信力。這是一種典型的權力任性表現,說白了還是沒能關緊“籠子”。
沒有發現問題並不能代表沒有問題,根據記者調查,南京市應約有3萬輛公車需要停駛,而在對這些公車的監督過程中,僅憑其機關事務管理局與交警部門的監督力量是明顯不夠的,隻有把這些公車牌號拿出來晒晒太陽,一些相關部門也才不敢再招搖過市。否則,監管隻能是睜眼瞎。
限行規定不能隻把“夾板”套在百姓身上,政策制定也絕不僅僅是針對百姓在進行,而是要靠每一個人的自覺行動把它落實好,關鍵是要解決問題。雖然限行對提高空氣環境質量效果有限,也正如相關部門負責人所說“公車限行更多是起到一個示范帶頭作用”,但是其在引導人們重視空氣質量、保護環境上卻意義突出。如果政府機關部門連帶頭都帶不好,自己的排氣管子都管不住時,又憑什麼去要求別人家的汽車,進而更不要提什麼企業的大煙囪了。
如此,根本証明不了政府加大空氣污染整治力度的信心與決心,更贏取不了公眾的信任與信服,對空氣環境質量改善、保持無益。
權力在政府職能部門手中不假,但是權力的賦予者確是公民,而且憲法也賦予了公民對政府實施監督的權力。對於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遮著、掩著、藏著、掖著的公車牌號,就請抓緊時間把它拿出來吧,讓公眾可以更好地行使監督權利,不也是在為自己加強管理做嫁衣裳嗎?(刁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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