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7:27:29||字號:
摘要:不管機構如何設置,方式怎麼創新,都是為了加強派駐監督,讓駐在部門風清氣正、遠離腐敗。 |
紀檢體制改革又有新進展。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提出,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作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一步,中央決定,將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中央紀委派駐機構。中央紀委向黨的工作部門和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在黨的歷史上尚屬首次。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就是要把監督執紀的觸角延伸到各個部門和單位,不僅表明了黨內監督沒有例外、沒有禁區,更說明了反腐倡廉工作已進入縱深階段,彰顯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決心。這不僅是紀檢派駐機構的拓展和完善,更是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有益探索。
從權力格局來看,中央和國家機關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本身就有加強監督的需要。更何況,近年來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某些黨員干部也發生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更說明了監督的不可或缺。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尤其從中辦、國辦等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核心機關做起,既是“自身打鐵”,利於深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也是“以上率下”,利於引領和促進全國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當然,派出紀檢組只是第一步,更關鍵的是善於監督、敢於執紀,切實發揮反腐倡廉作用。這就必然涉及一個現實問題,如何讓派駐機構做好監督執紀這個主業?以往,在一些部門,由於對派駐機構職責規定不具體且主業不突出,加上內設機關紀委力量薄弱,導致派駐機構疲於應付相關日常工作,監督浮在表面,流於形式。
從《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來看,一個鮮明改革導向就是抓好主業、搞好監督。比如,要求駐在部門相關機構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其中機關紀委要負責查處本部門處級及以下干部違紀案件。派駐機構則騰出手來,把監督重點放在駐在部門領導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級干部。這實際上是抓住重點、精准發力,把監督的好鋼用到刀刃上。
為了確保專注主業,《意見》還著力消除工作制約、加強履職保障,為派駐機構樹立權威。比如,規定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必須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對中央紀委直接負責並請示報告工作,賦予派駐機構負責人約談駐在部門管理的干部等權限。這些制度設計為的就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效能,避免出現“派”的無力和“駐”的制約,從而筑牢反腐肅紀的堅固堤防。
再好的制度也看落實。不管機構如何設置,方式怎麼創新,都是為了加強派駐監督,讓駐在部門風清氣正、遠離腐敗。發揮制度效力,最重要的是派駐機構堅守責任擔當,勇於探索創新,眼睛亮一點、耳朵長一點、鼻子靈一點,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真正把監督執紀抓常、抓細、抓長。(郭雲凱)
全覆蓋 紀檢組 禁區 監督職能 黨要管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