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09:58:30|來源:海外網|字號: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第二十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總結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項任務分工完成情況,研究下一步工作。會上,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強衛東表示,一些企業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還存在隱蔽化、搞變通的現象,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問題時有發生。(12月15日,中國青年報)
“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八項規定”真可謂是為改進黨的作風留下了重要印記。然而,從巡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國資委自查的案件以及信訪舉報數量大幅增加的情況看,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更反映出一些企業“兩個責任”不落實。筆者試問,央企頂風違紀,豈能僥幸“燈下黑”?
不得不說,當前在一些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用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況仍時有發生,除了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更多的還是部分官員的思想意識不到位,廉政建設教育力度不夠,僥幸和貪欲心理作祟等一系列問題。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央既然出台了“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反“四風”等一系列禁令規定,各級就應該嚴格遵守。而像報道中的“一些企業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還存在隱蔽化、搞變通的現象,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問題時有發生”。無疑讓人深感汗顏。
按理說,央企在國有企業中應該算是“位高權重”,社會關注度高,更應該做好遵紀守規的表率。之所以出現頂風違紀現象,甚至到了不收斂不收手的地步,原因其實也並不復雜。或許一是因為央企的重要地位助長了官員們習以為常的奢靡、享樂作風,二是以為長期以來有國資委的直接管轄,況且又在“天子腳下”,就想當然地認為可以僥幸地享受“燈下黑”待遇了。顯然,正是因為貪污腐敗、官僚作風、享樂主義等問題的頻發,才導致了干部的形象變質,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央企自然不能是反腐的“死角”。
在筆者看來,鐵腕禁令下,對待央企頂風違紀絕不容許“燈下黑”。 毋庸置疑,企業的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國資監管工作密不可分。深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要在法治軌道上進行,既要鼓勵大膽創新、先行先試,也要堅守法律紅線和政策底線。同時,作為國有企業領導者,本就要有出資人意識,確保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更要強化黨的意識,把中央的要求落實到位,對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嚴格管理、堅決糾正,決不能掉以輕心。唯有不斷加大依法監管力度,切實加強權力監督的制度設計,才能有效防止權力濫用。(蔣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