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0:24: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對於我們平常老百姓來說,盡管遇到這種情況的概率微小,但是每個人都有可能面臨同樣的抉擇。能否克服人性的弱點正確處理這神秘的4億“大餡餅”,是社會對於每個人的拷問。 |
想必大家對幾年前的許霆案還記憶猶新,許霆利用發生故障的銀行ATM機,取款17余萬元人民幣,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該事件被媒體披露后引發各方熱議,不少網友為許霆喊冤,認為ATM機故障是銀行的錯誤,而對於許霆的判刑過重。迫於輿論壓力,經上訴后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自此,銀行的管理問題也引發了人們的廣泛質疑。近日又有一筆神秘巨款入賬平常老百姓銀行卡,引發了社會熱議。
12月11日,南充市民母萍收到銀行提示信息,竟有4.96億人民幣巨款進賬,母萍意識到是銀行錯誤便把巨款退換銀行。不少網友都為母女士點贊,也有網友為巨款的真正主人感到慶幸。面對“天上掉餡餅”的現實版,如果母女士沒有歸還這筆錢,而是以其他形式佔為己有,會不會就像當年的許霆一樣引來牢獄之災?今天筆者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相關法律法規,爭取在以后遇到類似情況時保持清醒頭腦,而不會像許霆一樣,由於守法意識的缺乏被一己私欲蒙蔽雙眼,為一時貪念遭遇牢獄之災。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根據該條規定,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為:(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有損失;(3)一方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假若母女士將這筆錢佔為己有,就完全符合不當得利的所有條件,在沒有合法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取得巨額利益,使得銀行一方蒙受損失。返還不當得利的方法有二:其一、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其二、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母女士將巨款也就是原物返還銀行,因此避免了觸犯民法的紅線。
暫時拋開銀行系統出錯的前提,先不追究銀行的管理責任,對於我們平常老百姓來說,盡管遇到這種情況的概率微小,但是每個人都有可能面臨同樣的抉擇。能否克服人性的弱點正確處理這神秘的4億“大餡餅”,是社會對於每個人的拷問。“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裡所謂的“道”,在當今法治社會中,指的就是法律和道德。銀行在管理方面出現漏洞,在從天而降的巨款誘惑下,許霆選擇了攫取非法之財,而母女士及時返還巨款。如果下次被“餡餅”砸到的人是你,你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文/欒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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