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历史条件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
(摘自2008年第12期《理论视野》)
作者:秦 宣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在评价30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面临着这样的悖论: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取得成就,那么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经济体制改革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为什么在一个被西方认为“没有民主”的国家可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那么,为什么现在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政府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此之多?为什么中国的民主制度还有诸多不完善?
一、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始终与其他改革相伴而行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真的像有些学者说的那样严重滞后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回顾30年的改革,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始终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有这样几点可以证明:
第一,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同时起步的,政治体制改革甚至还早于经济体制改革。
“文化大革命”期间,邓小平主持的1975年全面整顿曾对政治体制产生过积极影响。首先,邓小平通过卓有成效的全面整顿,同时抓住整党特别是整顿领导班子这个中心环节,重建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应有的权威;其次,针对此前一个时期过急过猛下放权力产生的问题,邓小平主持下的国务院以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为导向,重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三,在周恩来、邓小平的推动下,1975年4月底,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被关押受审查者予以释放,一些人被平反、安排治疗或分配工作。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落实干部政策的一项重大行动。邓小平曾说过:“说到改革,其实在1974年到1975年我们已经试验过一段”。“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
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就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则是政治体制改革;二者几乎同时进行,后者是前者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认为,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起步较晚,肯定是不对的。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领导人一直在强调政治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曾反复阐述过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他还讲:“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邓小平的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仍然十分重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他还强调,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党的十六大之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002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发表讲话,侧重谈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此后,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周年、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五周年、党的十七大等重要会议上,对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所要达到的目标、改革的具体内容等都作过十分精辟的论述。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说我们党的领导人不重视政治体制改革,肯定是不符合实际的。
第三,30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拨乱反正中提出和起步的。到十二大之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重建,十二大时政治体制基本恢复到了1956年党的八大后的格局和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同时,也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尝试。十二大之后,特别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政治体制改革围绕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展开。正因如此,1987年的十三大在深刻分析政治体制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自此,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有目标有步骤地全面配套改革的阶段。1989年国内政治风波和国际苏东剧变,并未动摇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方向。1992年十四大以后的5年,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各个领域里稳步展开,特别是把法制建设摆到了突出的位置上。1997年十五大报告把政治制改革提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上,系统全面地论述了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方针、原则,勾画了政治体制改革跨世纪的蓝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2002年十六大报告把发展民主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提炼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命题。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并全面规划了未来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坚持的原则、具体改革的要求等。
二、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当前,有许多人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取得进展,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判断的标准不同。
有一部分人,尤其是国外学者和政要,主要以西方的民主模式作为判断标准,由于中国没有按他们的要求搞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鼎立和直接选举,因此,在他们看来,中国根本就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自然也不是他们所说的民主国家;还有一部分人,主要是国内人士,往往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不恰当的对比,认为经济体制改革,从公有制到多种所有制并存,从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到全面开放,经济体制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没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没有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没变,关键的制度都没有变,所以得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了的结论。但我们看到,如果政治体制改革将这些根本性的内容都变了,那么改革就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是自我否定了;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得出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成绩的结论。因为中国现阶段存在的许多问题,并不局限在政治领域,其他领域同样存在着问题。
问题的焦点在于,我们到底以什么作为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我们回顾一下邓小平的两段论述:1986年9月,邓小平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987年,邓小平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如果以邓小平提出的这三条标准作为判断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无疑是非常成功的。那么,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究竟取得了哪些绩?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政关系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日趋完善和成熟,逐步走上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轨道。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
第三,选举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1986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了两次修改,逐步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在党内,选举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第四,机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政府机构改革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7年进行了五次大的机构改革。
第五,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逐步实施了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二是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实现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六,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方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一个是民王,一个是法治。十二大党章确立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1997年十五大首次确认“法治”概念,把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法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
总之,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民的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保障。正是政治体制改革激发了全体人民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