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耻感”是以儒家文化为基底的东方社会的特征,反腐的法制建设基本工作不能放松,找回儒家文化的“耻感”也要齐头并进。 |
中新网12与人4日电 十八大之后,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近来不断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对此,台湾《旺报》4日刊载短评指出,“耻感”是以儒家文化为基底的东方社会的特征,反腐的法制建设基本工作不能放松,找回儒家文化的“耻感”也要齐头并进。
文章摘编如下:
美国人类学家Ruth Benedict所著的《菊花与剑》,认为“耻感”是日本文化特色,有别于西方的“罪感”;在耻感社会中,个别成员会因外在他人产生的影响,进而约束自己行为模式,也就是更在意外人的评价和观感。
由儒家文化为基底的东方社会,相当程度都有“耻感”文化的背景 。例如礼义廉耻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标准。但是慢慢地,“耻感 ”在逐渐流失。
中共认识到反腐工作的重要性。李克强副总理在一场座谈会上打断官员发言,要求不要念稿,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要求开会少说客套话,被视为官场清流。
反腐倡廉的重点当然不只在开会形式一端。王岐山说,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他还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诚哉斯言!法治终究比人治更稳当可靠,专家建议完善法律,进一步规范官员财产申报,都是正确的方向。
建立法制规范是反腐的基本工作,另一方面就是要找回儒家文化中的“耻感”。现在民众对腐败反应最烈,特别是某些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谋私利。这种腐败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官员本身、他的家人不以为耻,连带周遭的属下、同学等等的社会网络,都不觉得腐败可耻。雷政富之流说不定还是许多人钦羡的对象, 这才是最大的危害。
腐败以严刑峻法惩治,以尽惩戒之事;还要激发心中耻感, 全社会视贪腐为耻,才能从根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