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有罪必究的同时,真正清白端正的干部理应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但纠察错告诬告案件,主要目的却不在于保护干部。 |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在大量违纪行为受到惩处的统计结果面前,2955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得以“沉冤昭雪”,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尤为引人注目。
错告和诬告在性质上不同,对事实掌握情况不够准确和故意捏造事实并不是一回事。错告需澄清,而诬告涉嫌违法,必须严肃查处。处理信访举报,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存在含糊的地带。这既是法治精神的要求,也是监督的需要。
在有罪必究的同时,真正清白端正的干部理应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但纠察错告诬告案件,主要目的却不在于保护干部。
领导干部中不乏能力出色者,但权力都需要制约,这就决定了,不存在干部在举报中需要被“保护”的道理。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公民,因为他们身居要职,其行为更应接受来自体制内外的有力监督,监督错了,要纠正,监督对了,要查处,仅此而已。
常有说法认为,保护干部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言下之意,组织上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要保护他们。这里面有情感的因素,但我们认为,让权力遵纪守法,让对官员的监督到位,这就是对干部最好的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