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跪维权”的行为并不罕见,但法学教授也搞“下跪维权”,则未免有些异常讽刺的意味,其潜台词岂不是在说,如今连法学教授维权都不再依赖法律了,普通民众还能如何? |
法学教授刘景一代理三亚市一农场83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子,两审均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败诉。近日,他带领农场职工到三亚市信访局门前跪访。刘景一表示,对于判决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一点法律根据没有,一步法律程序都没走,只有这个办法(下跪)了。(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下跪维权”的行为并不罕见,但法学教授也搞“下跪维权”,则未免有些异常讽刺的意味,其潜台词岂不是在说,如今连法学教授维权都不再依赖法律了,普通民众还能如何?
其实,这个土地经营权诉讼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从两审法院的裁决来看,并未对关键诉讼请求予以回应,仅以时效已过驳回起诉,如此处理未免有些过于简单。而民众对于该案件本身并不关注,倒是法学教授带领众人“下跪维权”成为事件焦点。
法学教授对法律不公产生无力感,试图通过下跪来吸引公众眼球,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而解决问题,这并非法学界的首例,轰动一时的法学博士王进文的维权遭遇,早就揭开了法律常常“无力”的现实。法律人士不相信法律,搞“下跪维权”,并非是对法律制度本身的怀疑,实则是对当下一些地方司法不彰、权大于法的质疑,亦是对建立公平的法治社会的向往。
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公民权益,乃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其所付出的社会成本相对较少,民众亦普遍尊重法律,信奉司法公正的力量。
法学教授“下跪维权”或许有自我炒作、想要引起关注的成分存在。但其法律人不信法,要用这种方式维权的选择却真实地讽刺了目前部分地方司法的现状。让百姓都能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切实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少点“下跪维权”的闹剧,是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