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未满17岁的李天一,获释不足半年,又涉嫌轮奸,性质极其恶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轮奸妇女、奸淫幼女,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年纪轻轻,一再藐视视法律,是多么骄傲和狂妄。但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得让人想到,是谁给了这个“熊心豹子胆”? |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如今未满17岁的李天一,获释不足半年,又涉嫌轮奸,性质极其恶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轮奸妇女、奸淫幼女,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年纪轻轻,一再藐视视法律,是多么骄傲和狂妄。但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得让人想到,是谁给了这个“熊心豹子胆”?谁是他的坚强后盾?
原因之一,“星”爹李双江如何对付此案?闻知李天一轮奸案,大家的第一反应,都认为这是坑爹之“巨著”。在“星”光照耀下成长的星二代、官二代们,不可谓身世显赫、条件优越,并拥有良好的人脉关系。这些优势家庭出身的孩子,如疏于严加管教,则做出的事情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给社会一种强有力的震憾。惯子如杀子。古往今来,有太多纨绔子弟毁于溺爱。如果说李天一坑爹,那么李双江夫妻何尝不是“坑子”?
原因之二,在李天一轮奸案中,法律将如何量刑?李天一的背景之特殊,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里,法律对这个“星”光普照下的李天一,最终以何结果收场,成为大家拭目以待的关切热点。
真正对孩子负责,就应该严加管教,特别是“星”族家庭。家长不能让孩子不成器,而荼毒世人,是害人害己。如今,一个“李天一”给教育孩子问题,重重地敲响了警钟。因此,不能再让“李天一事件”再次上演。同时,李天一轮奸案,会不会逃脱法网?公众正在盯着,这也是最“聚光”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