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难看出,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的暂停生产属于行政执法的临时性处置方案。若对质监部门的禁令不服,农夫山泉大可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诉寻求法律救济。自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爆发以来,农夫山泉的多次回应一直找不到靶心。 |
北京一向欢迎,负责任的企业。北京的投资环境,得到无数中外企业的认可。这不仅因为北京是首善之区,也因为北京有关部门对企业监管得力,维护了良性的生态。需要明确,是北京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而不是农夫山泉主动“退出”。
在5月6日下午举行的“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公司董事长、总裁钟睒睒表示,目前已经关闭北京桶装水工厂,并决定在北京永久停产桶装水,“因为不可能让一个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生产”。
从发布会的内容上看,农夫山泉完成了一次“被害人”的角色扮演,他们把北京工厂的停产归咎于“环境”的逼迫。但事实上,位于怀柔区的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只是受委托生产。按照规定,水厂在质监部门有标准备案,但是所备案的标准是浙江标准,而不是本市饮用水公司所执行的国标。在农夫山泉“标准”问题被曝光后,质监部门介入调查,暂时禁止委托公司生产农夫山泉桶装水。需要明确,是北京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而不是农夫山泉主动“退出”。
不难看出,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的暂停生产属于行政执法的临时性处置方案。若对质监部门的禁令不服,农夫山泉大可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诉寻求法律救济。自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爆发以来,农夫山泉的多次回应一直找不到靶心。王顾左右的解释不但无助于企业形象的恢复,也刺激了企业舆情危机的扩散和加剧。我们愿意再次提醒,如果农夫山泉指控媒体在行使“舆论暴力”,这是发生在企业与媒体之间的事,诉诸司法也许是最终解决之道。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以“通知”的形式建议其会员单位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这是发生在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事。是协商还是寻求司法救济,农夫山泉有权自行抉择。而北京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的暂停生产,则是发生在企业与质监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企业若然不服,行政申诉、行政复议都是既定的维权管道。
从这些不同性质的部门所做出的不同行为来看,彼此存在一定的关联又相互独立。媒体在独立报道,协会在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建议,质监也是依自己既定的职责在执行法律。所有的城市都有行政、媒体、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并存。一个稳定的社会,必然是不同性质的组织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又相互协作。媒体对市场的监督、行政对市场的监管,都是为了实现市场的有序,并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