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海外网>>评论

吴睿鸫:用更精准法条来治“医药回扣”

2013年08月09日09:33|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字号:

摘要:医药回扣的危害性,已是众所周知。基于此,国家近年来不仅发过不少红头文件,媒体也屡屡曝光医药“回扣门”事件,然而对收取回扣行为的处罚较轻使得医生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近日,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向记者提供了四份材料,举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北京、上海、杭州及广州的79家医院,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研究者费”)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这些举报材料还显示,在这79家医院之外,赛诺菲还向北京地区的另外5家医院,共43位医生,每月通过现金报销、礼品赠送等方式,输送利益两万多元。(8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医药回扣的危害性,已是众所周知。基于此,国家近年来不仅发过不少红头文件,媒体也屡屡曝光医药“回扣门”事件,但是,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医生收取回扣处罚的依据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医生的回扣行为只能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而处罚的力度最重也只是吊销医生执业证书。所以,对收取回扣行为的处罚较轻使得医生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值得欣慰的是,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虽然当时不少法律和舆论界人士认为,《意见》不仅填补我国司法和法律行为的空白,更会对我国医疗行业的“回扣”歪风起到遏制作用,但是,五年过去了,这个被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是治疗回扣特效药的法律,并未起到应有作用,医生吃回扣仍然猖獗不止。

究其原因,在于既有法律的精准度不够。譬如,《意见》中提出了“数额较大”这一几乎涉及我国所有经济法律的习惯性词汇。但这个数额较大是多大呢?适用的是《经济合同法》、《刑法》、《招投标法》还是其他?“较大”是指的5000元还是5万元?这些问号,在《意见》中,我们都找不到答案。还有,同样收受回扣,不同的数量、不同的后果代表着不同的量刑,但如何量刑,依据什么标准来量刑,也找不到答案。如此法典能起到多大的威慑力呢?我们可想而知。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给医生吃回扣行为,用精准的法律定性,尽快拉上回扣门的帷幕。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应从医疗体制着手,一方面要打破医疗垄断,形成医院间竞争态势;另一方面还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假设做到了医药分家,医生只要跟药没有了直接联系,药品回扣就会自然杜绝。

(吴睿鸫)

(责编:牛宁)

分享到:

医药回扣,医药,立交,东湖高新,BT,中标通知书,大单

时政国际评论台湾华人文史财经

最新热点>

嫖客称得知卖淫女未成年倍感痛心 助其脱困

揭秘:戴笠死后女秘书为何被秘密处决?

热图>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桂林一学校附近发生爆炸 已致1死20多人伤

沪自贸区或试水人民币自由兑换 专家:需谨慎

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