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海外网>>评论

徐明轩:长痘不能从警,体检应回立法本义

2013年08月26日09:02|来源:新京报|字号:

摘要:公务员录取体检,美与丑不应成为选拔标准,而应回归《公务员法》本义,只设置确实影响公务员履职的身体筛查条件。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包括“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此设置体检的标准应是:考生是否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而不是单纯的美与丑。

一名考生报考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的网络民警职位,笔试、面试总分第一,但体检时却因为脸上长青春痘(痤疮),被判定不合格,失去录取资格。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态:体检过程没有不正当干预;考生属于“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且瘢痕难治愈”,按相关标准属不合格。

脸上长痘,就不能当警察,这种规定合法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包括“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此设置体检的标准应是:考生是否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而不是单纯的美与丑。

再来看具体的体检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录取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没有关于考生容貌的规定;但2010年,人社部公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下称《特殊标准》),针对报考警察提出了若干特定的体检标准,其中之一就是考生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为不合格。

相对于普通公务员,警察有一定特殊性:因此需要有一定的、与职责相应的外貌身体条件。比如,《特殊标准》规定考生身上不得有文身。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中,如果警察身上有文身,会显得流里流气,严重影响警察的执法威严。这也是公众比较认可的筛除标准。

但,设置“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的标准,就有一定的争议性。

第一,“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的定义含糊,外延过大,既不利于体检医生掌握,也可能成为滋生招考腐败的温床。《特殊标准》列举了四种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人的脸上难免有斑痣,到底哪些斑痣构成“影响面容”呢?又如何判断难治愈?况且这个事件中,当事考生四种情况都不是,只是有痤疮。模糊地带过大,让人无所适从,所以一位皮肤科专家在对考生体检后表示,“这次让你通过,回去好好治一下”;而一名带队警方领导却劝考生主动申请放弃(据《深圳商报》)。

其次,目前的《特殊标准》只是一个试行标准,有必要根据体检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出修正,剔除有悖于《公务员法》本义的体检标准,保障考生间的公平竞争。比如,法医、网警等警察岗位,不直接参与对外执法,与普通公务员无异,那么“面容”就不该被纳入体检标准;再比如,标准应该强调皮肤病影响面容的程度,必须足以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履职,才能作为筛除标准。

公务员录取体检,美与丑不应成为选拔标准,而应回归《公务员法》本义,只设置确实影响公务员履职的身体筛查条件。这样的竞争才能成为法律之下的公平竞争,平等保障公民的竞争机会。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责编:邹雅婷、牛宁)

分享到:

公务员,汪东城,奥体中心,歌迷,巡回演唱会,汪氏

时政国际评论台湾华人文史财经

最新热点>

嫖客称得知卖淫女未成年倍感痛心 助其脱困

揭秘:戴笠死后女秘书为何被秘密处决?

热图>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桂林一学校附近发生爆炸 已致1死20多人伤

沪自贸区或试水人民币自由兑换 专家:需谨慎

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