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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08:40|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字号:
摘要:网络谣言制造者固然可恨,但是一些网络运营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秦火火、杨秀宇等一批网络谣言制造者被绳之以法,成为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市场的开始。而网络运营单位及网民也请遵守网络“七条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释放正能量。 |
昨日,新浪网总编辑陈彤@老沉发布微博称:“小型时局研讨会暨反思会暨信息换货会暨热餐会确定于今晚在京西某处召开,会议内容将不对外公布。”而外界对此猜测称:“新浪微博给大V们压惊。”(8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北京警方证实网络大V薛蛮子因嫖娼被抓,引起网络舆论哗然。然而,就在之前不久,在网络上“火火火”的秦志晖与号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因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控制,紧接着被舆论封为“知名网络爆料人”的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捕,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的始作俑者傅学胜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一时间让网络大V们有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此时,召开不对外公开的的“小型时局研讨会暨反思会暨信息换货会暨热餐会”,难免不让外界质疑其目的。
网络作为便捷快速的信息发布通道,成就了“人人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也充分彰显了言论自由的舆论场,而言论自由是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的,不是造谣、诽谤、诋毁和攻击他人和政府机构的平台。作为自由的公共舆论平台,应该自觉遵守公共规则,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公知大V”及舆论领袖,更应自觉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更应自律,可是,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公众面前嘲讽嫖客之无耻,暗地里尽嫖客之能事的公知大V薛蛮子;公众面前刚直不阿、暗地里干敲诈勒索勾当“反腐英雄”的周禄宝;甚至极尽造谣之能事的秦火火、杨秀宇之流。那么,是谁给这些所谓的“网络大V”提供了造谣的平台?
目前,能给“网络大V”身份认证的只有网站。从已有的“网络大V”身份来看,大多是一些所谓的的公知、企业家、媒体从业者、明星、活跃于网络的策划人暨网络推手,而这些人都是网站的注册会员。所谓的会员就是要给网站缴费的,于是,网站与会员、会员与粉丝之间形成了一条盘根错节的或直接、或间接的利益链。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导致了一些“大V”是双面性,网络中是公知勇士、正义侠客的代言人,现实中却成了嫖娼、敲诈、勒索的龌龊强盗,所以,谣言的泛滥和传播离不开一些网络监管者和网络运营者的作用。
首先,网络监管的缺位和制度的不完善,使网站经营方放松了对网民言论真伪的甄别,从而给谣言制造和传播者提供了温床;其次,网站经营者自律意识缺乏。在点击量为王的网络语境下,谣言更具扩散力,而以利益为目的网络策划人及推手与一些素质低下、缺乏责任心的网络大V沆瀣一气,炮制谣言后进行传播和扩散,以达到收益目的,这也正是杨秀宇之流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制造“7·23动车事故”天价赔偿、诋毁雷锋、污蔑红会等谣言的原因。
所以,网络谣言制造者固然可恨,但是一些网络运营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秦火火、杨秀宇等一批网络谣言制造者被绳之以法,成为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市场的开始。而网络运营单位及网民也请遵守网络“七条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释放正能量。
(责编:宋胜男、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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