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海外网>>评论

羊城晚报:让更多违法排污企业被罚到“倾家荡产”

2013年08月28日15:53|来源:羊城晚报|字号:

摘要:近年来,一系列貌似铁腕的环保政策,并没有阻止江河湖海变色,其中,对排污企业处罚过轻是一个关键问题。

  南京市六合区法院近日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对南京某化工企业判处罚金500万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5名涉案人员判处两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两高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江苏首例受理并以此罪名作出判决的环保刑事案件。(8月27日《法制日报》)

  从新闻报道来看,这是一起完整的环境污染处罚案。在行政处罚方面,涉案企业支付了污染水体治污费用31万余元,认缴了环保部门91万元的行政罚款;在民事赔偿方面,涉案企业支付了因污染受害人员的入院治疗费用,并给付了部分补偿金;在刑事处罚方面,除企业被判处高额罚金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相较于违法处置排放污水1600余吨的案情,可谓是“罚到了倾家荡产”。

  近年来,一系列貌似铁腕的环保政策,并没有阻止江河湖海变色、蓝天白云蒙尘、土地重金属含量上升的趋势。其中,对排污企业处罚过轻是一个关键问题。

  据媒体调查,“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依然是我国环保的现状,“企业守法反吃亏”、“违规排污有得赚”成了当前的环保困局。在一些地方,面对被设置了上限的行政罚款,一些污染企业宁可接受行政处罚,也不愿意上马减排设备或者让减排设备全天候运转,因为由此所增加的生产成本,要远高于环保行政执法的处罚额度。这种情势下,环保部门即使强化行政监管,对排污企业也不能伤筋动骨、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突破这种环保困局,显然需要用重典。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明确了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这当是目前法律框架中,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一把利器。更重要的是,污染环境罪属于公诉案件,无论受害群体是否主张,警方都应该立案侦办,检方也应该提起公诉。所以,治污不能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在行政执法徒叹无奈的时候,需要警方和检方主动出击。

  我们期待关于环境污染的公诉案件能够多起来,从行政、民事、刑事多个层面向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讨说法,还民众一片蓝天碧水。

    (原标题:让更多违法排污企业被罚到“倾家荡产”)

(责编:浩轩、牛宁)

分享到:

排污,产业,肽谷,新城项目,新城建设,业绩增长

时政国际评论台湾华人文史财经

最新热点>

嫖客称得知卖淫女未成年倍感痛心 助其脱困

揭秘:戴笠死后女秘书为何被秘密处决?

热图>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桂林一学校附近发生爆炸 已致1死20多人伤

沪自贸区或试水人民币自由兑换 专家:需谨慎

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