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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30日14:42|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字号: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4岁女童被推土机碾死算“强拆意外”?
背景:28日上午,福建省漳浦县杜浔镇林口村4岁女孩小柔在自家地里,被施工的推土机卷入车底,碾轧致死。当地官方说这是意外,受害人家属则表示,镇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征土地,强征人员无视群众生命安全,强行开工,遂致惨祸。
新京报发表胡印斌的观点:当地官方若只是简单给出“是一个意外”的结论,便以为万事大吉了,那显然误判了形势。一方面,女童惨死刺痛了民众,过于简短的回应给人“冷血”的印象,反而会激起更为强烈的舆论反弹;另一方面,未经认真调查,即匆匆为事件定性,也难以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未免仓促、草率。
京华时报发表魏英杰的观点:倘若相关土地已经办理合法手续,征得村民同意,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如违法强征土地属实,当地政府部门就是这起悲剧的推手,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这类事件,如果简单地归结为意外,那是对“意外”这个词的侮辱。
小蒋随想:虽然两方说法迥异,但有一些事实无法篡改——4岁女童被碾死在自家地里,推土机面对的是一个老太太带着两个孩子,事件涉及征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没有打工收入的老人更是如此。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老人为何不顾危险去阻止推土机“入侵”,并且善良的人们也不忍心责怪老人在慌乱中带着孩子一同前往。退一步说,就算老人带孩子去有“哀兵”的意思,施工人员至少也该有所顾忌。“意外”碾死孩子可能有倒车盲区的因素,但强行与不审慎也难脱干系。征地引发的血案已有太多,不得不让人回味“不与民争利”的执行力。
派出所长收百万“赞助费”可“特殊服务”?
背景:江苏省姜堰市一洗浴中心老板实名举报辖区派出所长收取赞助费,且不开具票据;该所长还常年收受他人礼金及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收取保护费。姜堰市公安局对此回应,收赞助费的是派出所,金额达100多万元,“均开具了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
新京报发表熊志的观点:上述回应,等于默认“赞助费”确有其事,将其视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从新闻中看,派出所能冠冕堂皇收取这么多年,是因潜存猫腻:缴费的宾馆、洗浴中心不清不白,地方派出所刚好看准了它们业务上的违规,于是,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与洗浴中心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许可,形成了默契的交易。据当地一洗浴中心原负责人透露,当地洗浴中心大都带有“特殊服务”,哪家不缴纳费用,派出所就将警车开至洗浴中心门口。这或是条举报线索:涉事派出所难逃寻租敛财之嫌,并涉嫌收保护费,为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保驾护航。对此,上级监管部门有必要深挖,以解公众之惑。
小蒋随想:姜堰市公安局的回应不仅没有释疑,反而带来更多问号。所谓“违反程序预收消防罚款”,罚款还有“预收”之说?而且,罚款本不应是目的,消除隐患才是正题。如果每年都收消防罚款却不治理消防隐患,难道不成了“交钱就通过检查”?这样的消防检查纯粹是为了收钱。被举报的派出所以及所长还收商家的“赞助费”,平白无故的,商家凭啥给赞助?联系洗浴中心的“特殊服务”,“赞助费”倒更像是贿赂与保护费。收了钱的警方如果对卖淫嫖娼睁一眼闭一眼,甚至为“老鸨们”保驾护航,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算真开了收据、入了账,就“合法”了?如果上级允许贿赂入账,岂不成了公然“允许受贿”?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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