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2013年09月02日14:19|来源:凤凰博报|字号:
摘要:梦鸽含泪回忆儿子案发始末并公开道歉,承认对儿子的教育失败。但梦鸽也认为儿子没有强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 |
自李天一案爆发半年多以来,始终对媒体一言不发的的梦鸽终于打破沉默,昨天(8月30日),她在接受某网站专访时,含泪回忆儿子案发始末并公开道歉,承认对儿子的教育失败。但梦鸽也认为儿子没有强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她指5被告“淡定、懂事、内心干净”。在采访中,梦鸽数度哽咽,并强调本案是“冤假错案”,称酒吧有明显敲诈勒索的目的。
“媳妇别人的好,子女自己的乖”。做父母的谁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最有能耐的。梦鸽也不例外。在梦鸽心中,儿子“本质是一个忠义善良的孩子”、“内心干净、本真”。始终认为儿子没有犯罪的动机,而是被要挟、被陷害。而梦鸽的这份执著或许恰恰害了儿子。如果李天一被判有罪,很有可能因为拒不认错而加刑。
梦鸽之所以选择这个时候道歉,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的种种努力很有可能化为泡影。因为直到现在警方仍然没有对酒吧经理和受害人杨女士采取任何措施。
其实在本案中,李家及其现任律师就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先是以短信为证据提出对方诈骗。对果说对方没有受到伤害而张口要钱属于诈骗,关键是从本案的侦破来看,受害人被轮奸,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这样人家要赔偿也是天经地义的,构不成诈骗。
其次,直到现在,梦鸽还始终认为对方从事着某种不可告人的职业,有引诱孩子们犯罪的倾向。但是从最近一段时间零零碎碎的报道来看,即使对方是卖淫女也改变不了本案的性质,因为李某等人在发生轮流性性关系时确实使用了暴力,构成了轮奸要素。
如果李某等人及其家属从一开始就不要那么强势,不是去指责对方,而是积极主动的向对方认错道歉,积极赔偿。法院也许会考虑到其有认罪悔改的表现,且大都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会适当地减轻。可是,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无法挽回。梦鸽现在道歉又有什么用呢?
昨天,一条《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的微博在网上疯传,这封信称将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公诉人,而正是他的母亲梦鸽女士。文章认为是梦鸽的骄纵放任才使儿子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慈母败儿,溺爱只能毁了孩子,但愿本案能带给大家在子女教育上的思考。
(注:本文转载自“吕梁远--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责编:张婷)
李天一,儿子 道歉 冤假错案 李某 诈骗 受害人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 被轮奸 腾讯 被告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