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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4日07:58|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字号:
日前,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与用工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同工同酬尚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企业在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待遇标准上,依旧可以“自己掌握”。这正是:
有肉无酒无软椅,
有薪少险少福利。
同工同酬是方向,
全面到位须努力。
勾 犇图 赵 玥文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04日 05 版)
(责编: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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