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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6日03:09|来源:京华时报|字号:
摘要:以网络舆论为代表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是反腐的一种重要形式,本身应该也可以成为制度的一部分。 |
以网络舆论为代表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是反腐的一种重要形式,本身应该也可以成为制度的一部分。
因不合时宜的“微笑”引来关注、继而因层出不穷的名表落马的“表哥”杨达才,近日终于迎来这一年来“戏剧人生”的句点:被判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4年。
应该说,相比日前落马的蒋洁敏、刘铁男等人,杨达才只是个“苍蝇贪官”。不过,因其事曾引来网络广泛的围观甚至参与,而“看表反腐”也带来很多舆论爆点,故而可谓公共事件。正因此,此案最终的大结局,也颇能让公众感知中央反腐的力度与决心。
不过,类似杨达才这样被网络曝光,继而被相关机构接棒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更多贪腐官员、更高级别的贪腐官员,仍需以制度化方式进行打击。习近平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中内涵,应不仅是制度防腐,也是制度治腐。说到底,制度化反腐,才能避免“民间反腐”“网络反腐”的随机性,也能减少贪腐行为对公众信任的破坏性,本就应该是反腐的主流。
当前中国,网络已然成为全新的媒体形式;成千上万的网络昵称背后,正是无数公民。从这个角度理解,所谓的网络反腐,本身就是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延伸。正如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可说是网络反腐的法律依据,也是网络反腐理应引起重视的根本原因。
而从周久耕到杨达才,网络反腐极大的关注度和极高的成功率,也说明这一形式在当前阶段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以网络舆论为代表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是反腐的一种重要形式,本身应该也可以成为制度的一部分。包括党内监督体系、民主监督体系、法律监督体系、舆论监督体系,正是权力之笼最重要的钢筋结构。
也要看到,如果不对网络舆论监督施加必要的管理,所谓网络反腐,也不可能正常进行。涉及官员的网络谣言,确实也存在。如果动辄“天涯上见”、动辄“微博炒作”,也是滥用了民主权利。要把网络反腐纳入理性化、正常化的渠道,将之收入“制度之囊”,可谓至关重要。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正是让网络反腐进入制度化轨道的有力尝试。
连日来,反腐可谓“大戏连台”。这样的“热闹”背后,尤其需要有制度化的努力,才能形成持久震撼,真正减少腐败顽疾的发生。在谈及宣传思想工作之时,习近平说了“三个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实际上,在反腐的制度建设上,又何尝不是如此?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舒天烈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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