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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10:33|来源:新华网|字号: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改进会风。(9月24日《新京报》)
与之前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适用对象上不仅实现了全覆盖,就连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也作为“四类会议”纳入规范范围,更是加强了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会议天数、参会人员、会议代表中工作人员的比例等,管理更加细化。相信随着新办法的出台和落实,会议费用必将得到严控。
当然,会议费用管理不是一个浅层短期的问题,也不能一蹴而就。在笔者看来,一方面要给会议的名称、时长、规模、费用等制定一系列严格标准,另一方面还需从少开会或不开会入手,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会议费用。
对此,笔者建议有必要实行会议备案制,即除却涉密性、紧急性会议,其他会议在召开前一律报备上级,由上级对会议的内容、规模、费用等进行审查,认为不必召开的则不开,认为可以开的则划定相应范围。如果说这种做法过于繁琐,也可实行集中审查,即要求单位和部门所有会议都报上级备案存底,按季度或年度进行集中审核,对查出乱开会或超标开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以此倒逼单位和部门不敢随便开会。当然,做好这一点,还有必要针对性地建立起立体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会议的监督,以实现违纪必究。
倡导节俭办会,加强会议费管理,降低会议费用,中央已经进行了规范,并作出了表率。各地有必要积极从源头防控做起,进一步制定细化可操作化且适合本地的会议管理办法,以全面降低会议费用,建设廉洁政府。
(责编:宋胜男)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京报,廉洁政府,会风,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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