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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7日09:08|来源:中国青年网|字号:
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南宁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车立法。根据意见稿,如果乘客拒绝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司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9月26日《京华时报》)
与“常回家看看”一样,“不让座不开车”引发了人们对道德与法律边界的讨论。赞成者认为,在道德滑坡、利他行为动机不足的格局下,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督促和催生社会文明,具有良善的制度初衷。反对者觉得,让座只是一种道德建议,是否让座是当事人的权利,“让座立法”进入了“法律依赖症”的窠臼。
近年来,在公交车这个公共空间,由让座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层出不穷。为了动员乘客让座,有公交司机采取以退为进的“不让座不开车”,通过倒逼的做法帮助弱势群体“要”到了座位。“不让座不开车”虽然符合道德审美,却并没有得到“满堂彩”;一些人认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乘车权利和让座自由。
每一位乘客都购买了同等价格的车票进入公交车,根据“排队上车,先到先得”的原则,先到的乘客具有优先权,有座位的人就暂时拥有对座位的所有权,是否让座完全取决于他们的道德自觉和文明素养,而不是人为的外部的强加因素。“不让座不开车”,说轻一点,是道德焦虑;说重一点,是以损伤普通乘客权益为代价,来保障特殊乘客的权益。
“不让座不开车”颇具道德价值,在“落地”的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其一, “特殊群体”如何界定,难以定性和指标化,50出头身体强壮的人需要让座不?怀孕但肚子“不明显”的孕妇需要让座不?其二,公交车上有座的乘客通常多于无座的乘客,谁更应该去让座呢?这样的情景,很容易陷入“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其三,公交车在非站点停靠,是否会影响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
“不让座不开车”作为一种惩罚性措施,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它的上演。那么,应该如何提高人们让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呢?从过往的经验来看,激发人的良知,更多的时候要靠信任和激励。当受助者不吝于感恩与回报,让座者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认同。这种区别于不让座者的差异性待遇,会提升让座者利他行为的动力。
“不让座不开车”入法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其符号意义大于实际功能,是一种倡导性条款,缺乏执行力。当务之急,我们更需要去做的,不是去惩罚不让座者,而是去激励乘客,让更多的人从座位起身,用微笑迎接需要帮助的陌生人。 (文/杨朝清)
(责编:张婷)
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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