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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03:30|来源:新京报|字号:
摘要:引入优先股模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不仅将强化国有企业的分红权,并使之预算硬约束化,而且有助于政企分开,促进国企的真正市场化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
上周,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表示,国企改革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具体方案。而当前坊间流传的各种国企改革的版本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无疑是可供发挥的一大亮点。
自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以来,国企改革一直都是重头戏:从财政拨改贷卸掉政企大锅饭,到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有限机制创新,到抓大放小和国企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等的范围和规模收敛,在国企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改制上市,再到国资委成立后的国资管理初探,以及国资委成立后探索外部董事制度构建,或2005年兴起的主辅分离之改革等,每一步都令人血脉贲张,每一步都在路径依赖中藕断丝连,甚至变得“虎头蛇尾”。典型的如国企主辅分离,至今随着一轮事实上的国企攻势,主辅分离和规范国企运营范围的改革愿景,都穿透出国企改革的反复性和反复改革之印记。
其实,梳理国企改革的经历,不难发现,国企改革的核心命题实际就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
与产权清晰的私人部门所不同,国企除遵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委托代理规则外,还存在委托代理风险,即目前不论是国资委还是中投、汇金等都不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人,而是所有权的代理人,且委托代理链条很长,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不同特质的代理风险。这恰是国企组织边际成本过高和预算软约束的问题所在。
另一个问题是,国有资产应以怎样的权属形态来规制预算软约束问题?
国有资产若定性为一种特殊的债权资产,更有助于缓解所有权虚置等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风险,因为债权是一种需要还本付息的资产,即国企的经营层必须每年为国有资产所有人支付利息。不过,若把国有资产权作为一种带有债性的特殊资产,尚不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因为国有资产债性化意味着国资委失去了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和直接管理权,而国资委显然不愿做一个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角色。为此,折中的方案是适度启用优先股重塑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深化国企改革。
优先股尽管可权作一种无限期的债券,但人们习惯性地还是把其解读为偏股性的权益资产,且目前发达市场优先股也在不断的演进中衍生出了可触发表决权阀门的新品种,即面临重大资产变动等任何可能牵涉到优先股股东利益的决策,优先股股东具有了意思表达权。同时,优先股市场业已拥有了累计分红权,即在约定固定股息的合约之时,若企业在某一财政年度无法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那么该年的股息将累计到下一年。
显然,引入优先股模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不仅将强化国有企业的分红权,并使之预算硬约束化,而且有助于政企分开,促进国企的真正市场化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当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探寻A、B股的分层股权结构,以在不完全放弃国资管理运营权的同时,分享国企真正市场化后的收益。
□刘晓忠(财经评论人)
(责编:邹雅婷)
国企改革,国资管理,优先股,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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