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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4日07:46|来源:中国青年网|字号:
继武汉城管鲜花执法、眼神执法之后,陕西省铜川市城管又发明了“扔人执法”:把一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遭到媒体曝光后,当时执法的4名城管队员已被停职检查,4人所在的执法大队队长,也被要求向王益区委、区政府做检查。(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听说过扔病人、扔流浪汉的,但“城管扔小贩”倒是闻所未闻。即便我们抛开行政伦理不谈,铜川这4名城管的所作所为,甚至都已经突破了起码的做人底线,与流氓、恶棍何异?因此我很好奇,当初这4人是怎么通过层层选拔进入体制,成为在编人员的?须知,赋予这样的人以执法权,不仅是对民众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最大讽刺。它令四川那位“女神城管”千辛万苦用微笑稍稍化解开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心结再次冰封。
按照王益区城管大队大队长李银川的说法,这4名城管之所以会将小贩扔到荒野山区,原因是“当天没收东西后在车上与小贩发生了口角”,属于一气之下的“激情行为”。这是多么荒谬无耻、令人匪夷所思的理由?从中,我们不仅能读出涉事城管的野蛮与专横,更见识了行政裁量的自由空间过大所带来的可怕后果。相比“扔人执法”本身,这或许是个更具普遍意义,也更令人后怕的问题。
于是乎,一个老话题又摆到公众面前:谁来监管城管?曾几何时,许多人寄希望于《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能对城管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防止行政权力遭到滥用。遗憾的是,如今这部“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法律施行已近两年,但城管的执法行为不仅未得到约束,相反似乎还多了几分“强制”的底气。可见,倘若没有严密的制度约束、严厉的违规惩戒加以辅助,“自由惯了”的权力是不会乖乖回归“笼子”的,如此情况下,法律自然只能沦为一纸空文。
诚然,如何压缩城管的自由裁量空间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审慎操作的改革命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增强对于违规者的惩戒力度却不应该一拖再拖。但愿,停职不是对这4名城管“扔人执法”的最终处罚结果,因为如果惩戒仅止于此,那么显然太过轻飘,不足以拾回被“扔人执法”所扔掉的执法权威、城管公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并难免令人怀疑:这究竟是对城管扔人行为的惩罚,还是鼓励?
俗话说得好,“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正是这些害群之马,使得全国一百多万城管队员一再沦为舆论标靶,以致连找对象都成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严惩“扔人执法”的城管,甚至将其清除出队伍,不仅是在给被扔小贩出气,也是在替城管群体刮骨疗伤。只有立马与之切割,才能避免义愤难平的民众以偏概全、一棍子否定一整片。 (王垚烽)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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